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2-011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济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22-04-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政办字〔2022〕12号 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2号)要求,打造全国“快递进村”济宁样板,确保2024年提前一年建成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人民邮政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补齐农村邮政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寄递服务水平,贯通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和电子商务体系,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城乡大循环做出重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4年底,全市农村寄递物流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实现县级有分拨、镇级有节点、村村有站点。供给能力不断加大,保障机制持续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打造全国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积极争创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二、任务措施
(一)强化农村邮政体系节点作用。充分发挥邮政在农村的网络优势,提升乡镇营业网点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一点多能”。创新村邮站、村邮乐购站“一站多能”“多站合一”运营模式,打造开放的“快递超市”和农村电商的中转点、仓储点、配送点。不断加大对偏远山区和微山湖区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二)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持续放大“快递进村”全国试点城市效应,继续巩固“快递进村”现有成果,制定“快递进村”长效机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面向市场多方合作推进的原则,实施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推进农村邮政快递服务网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打造一批邮政快递服务示范网点或特色网点,建成农村快递服务示范网点或特色网点1000个。引导快递企业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快递进村”社会综合效能,促进农村物流降本增效,增强村级网点稳定性,实现村级网点立得住、可持续。(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鼓励乡镇、村布设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并保障设置场地和日常运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服务农村快递物流共同配送的数据信息管理平台。集中开发上行揽收、下行集配、信息共享、终端寄递等配套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农村快递物流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农村地区行业智能化建设进程。对于快递体量大、快递企业资金充沛的地区,鼓励快递企业引进智能化分拣设备,对于快件体量少、快递企业资金匮乏的地区,鼓励快递企业对现有分拣设备进行“智能+”改造,提高企业分拣设备的运行效率、准确率、稳定性和柔性分拣能力。(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四)建设县乡共配平台。各县(市、区)要鼓励建设县域寄递物流共配运营体系,贯通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堵点、难点。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资金融通、国企信誉等优势,积极参与县域快递物流共配中心建设运营。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采取新增用地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房产,进行县域快递物流共配中心建设。引导各快递企业共同出资注册成立运营公司,集中入驻共配中心,实行统一进港,分拣到村,合作经营。指导邮政、快递、交运公司整合场地场所、设备设施、车辆线路、信息系统等资源实现共同配送,使用新能源车辆直达镇村。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建成10个县域快递物流共配园区。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对达不到县级共配直达行政村的地区,要完善镇级快递集散中心建设,提高农村快件分拨处理时效。(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五)优化寄递、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协同发展体系。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和供销社系统农村服务网络优势,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融合发展。鼓励电商企业进驻快递物流园区,实现快商合作共赢。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合作机制和农村快递运输外包安全管理机制,破解乡村运输成本瓶颈,促进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农村邮政快递运输集约化、装备信息化、流程标准化。发挥供销合作社“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优势,实现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有效对接,进一步畅通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六)完善农产品上行机制。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电商平台等融合发展,构建从产地到餐桌的绿色、便捷、高效农产品产供销寄递产业链。引导邮政快递企业积极为农村电商、农产品生产主体等提供定制化服务,支持快递企业自办电商,鼓励具有电商专业技能的“快递小哥”返乡创业,组织农村地区电商销售应用技能培训,利用直播带货等形式,扩展销售渠道,促进农特产品销售、运输、配送一体化服务,推广“寄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模式,满足当地农特产品线上销售寄递需求。积极引进网络平台与技术,推动快递电商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带动各县(市、区)积极争创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七)构建冷链寄递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依托现有园区,合理布局电商快递冷藏库、冷冻库,合作建设现代化农产品电商冷链快递物流集散中心,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最初一公里”设施水平。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自建、租用预冷、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完善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强化城区配送终端冷链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电商冷链快递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八)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公平公正的行业发展环境。完善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流程,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鼓励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提供运营支持,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创业。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构,提升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九)加强末端网点安全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快递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村级快递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村级快递公共服务点要配置监控系统。整治超地域收件、不执行寄递渠道“三项制度”等违法行为,严打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发生重大寄递安全事件。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分类监督和重点监管相结合,加强普法宣传,依法及时处理涉及末端网点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确保末端网点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快递进村”、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建立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机制,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乡村振兴、供销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定期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工作进度情况,研究制定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指挥部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综合运用财政多种方式,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给予支持。落实邮政领域市、县相应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及省“六稳”“六保”第四批涉及“快递进村”的补贴政策,对寄递物流县乡中转枢纽、共配中心、快递进村、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等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快递进村”、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县级邮政管理部门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