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02 16:55 信息来源:济宁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21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通过实施“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培训范围

1、围绕十大产业需要,重点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以及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独具地方特色的产业。

2、属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岗位急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内、已颁布相应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组织培训。

3、虽未颁布相应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具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的行业、企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组织培训。

4、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培训,重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

5、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纳入培训项目范围。

四、报名条件

1、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满3年(含)的可报名技师培训;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满3年(含)的可报名高级技师培训。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分别满14年(含)、18年(含)的,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也可分别报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3、取得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首次参加评价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要求的,可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助理工程师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技师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4、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政府就业资金补贴培训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五、报名程序

1、单位报名。参加“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由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生产需求和人力资源培训规划推荐报名。各单位将《济宁市2021年“金蓝领”培训人员申报表》(附件2)、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书复印件报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同意后报“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基地。

2、资格审查。由各培训基地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填写《2021年济宁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人员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六、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模拟操作、技术攻关交流等内容,努力解决工学矛盾。支持推广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采用慕课、微课、线上线下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10个课时(学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学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学时),一般应包括“金蓝领”通用知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内容。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学时),努力提高培训人员技能操作水平,增强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七、考核评定及结果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技能等级考核评定,有关方案需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实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员对考核评定过程进行监督。考核评定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由培训基地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证书参考样式和编码规则,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合格人员信息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