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第16号)
2021年12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我市任城区土地5.9149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建设类型为道路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济安桥路以西、进士路以东,总面积1.4676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八里店村、黄庄村。其中,八里店村土地1.4666公顷,农用地1.4666公顷(耕地1.3816公顷、交通用地0.083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18公顷);黄庄村土地0.0010公顷,农用地0.001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10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二:位于济宁大道以北、进士路涉及尹营村段,总面积0.6467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尹营村。其中,尹营村土地0.6467公顷,农用地0.6467公顷(耕地0.6093公顷、交通用地0.0374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三:位于济宁大道以北、进士路涉及大孟庄村、朱孟庄村段,总面积1.1320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大孟庄村、朱孟庄村。其中,大孟庄村土地0.9228公顷,农用地0.9228公顷(耕地0.614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193公顷、其他土地0.0892公顷);朱孟庄村土地0.2092公顷,农用地0.2092公顷(耕地0.136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723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四:位于济宁大道以南、进土路涉及朱孟庄村段,总面积0.6060公顷,涉及许庄街道朱孟庄村。其中,朱孟庄村土地0.6060公顷,农用地0.6060公顷(耕地0.6015公顷、交通用地0.0045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五:位于运河路以东、老运河以西、渔皇路段,总面积1.5308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其中,廉庄村土地1.5308公顷,农用地1.5308公顷(耕地1.5172公顷、交通用地0.0136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六:位于奥体路跨老运河桥西岸,总面积0.1674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廉庄村。其中,廉庄村土地0.I674公顷,农用地0.1674公项(耕地0.1673公锁、交通用地0.0001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七:位于奥体路跨老运河桥东岸,总面积0.0639公顷,涉及许庄街道东赵村。其中,东赵村土地0.0639公顷,农用地0.0639公顷(耕地0.042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216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八:位于荷花路以东、公主路以西、诗圣路段,总面积0.3005公顷,涉及许庄街道张堌堆村。其中:张堌堆村土地0.3005公顷,农用地0.3005公顷(耕地0.3005公顷)。该地块作为公路用地。
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四、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2021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 H 〔2021〕18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闫家如,联系电话:0537一653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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