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3559K/2021-079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9-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工信字〔2021〕86号 关于组织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经发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的意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19号)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济政发〔2019〕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取得国家级或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并于2019年4月3日至2021年9月1日期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并获得评定证书,且未获得过贯标资金奖励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国家级、省级试点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原件(审核完退回)及复印件;
3、承诺书(见附件2);
4、企业贯标总结材料(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贯标开展过程、问题、下一步打算等,图文并茂,约2000字;后附相关证明发票、合同、获奖情况等用于具体奖励资金评定)。
四、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受理本辖区企业申报并严格把关,初审合格后将推荐行文、汇总表(见附件3),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15日前报市工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参考附件4加强对贯标试点企业的调度,督促贯标试点企业全面启动贯标,及时跟踪企业贯标工作进展。鼓励各县(市、区)面向辖区内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信息化主管等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和管理体系贯标专题培训,举办典型企业现场交流和咨询服务对接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对贯标工作的认识,营造贯标工作良好氛围,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普及推广。
市工信局联系人:刘经纬 孙小文
联系电话:2319339,邮箱:jxwxxhtjk@ji.shandong.cn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457房间(请使用EMS邮寄)
附件:
1、2021年济宁市“两化融合”贯标奖励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3、2021年度济宁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申报汇总表;
4、工信部及山东省公布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