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教育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济宁市教育局党组文件
济教发〔2021〕19号
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科室:
《济宁市教育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济宁市教育局党组
2021年7月8日
济宁市教育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根据《市直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经局党组研究,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学校、师生、家长反映强烈的困难事、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谱写济宁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机制。工作措施:年内新改扩建中小学13所。加强对学籍平台的监控,合理调整招生片区、规范招生秩序,利用学籍管理平台强化大班额问题防控和监测长效机制,确保实际班额与学籍系统一致,确保已达标学校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各县市区、各学校就大班额问题防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市教育局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中小学班额情况、在校生学籍信息进行随机抽查、核验,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推进义务教育报名入学网上办理。工作措施:市教育局会同市大数据中心,提出义务教育招生所需数据要求,委托招生软件开发商完成软件升级改造,对相关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指导软件开发商与大数据云平台完成对接,实现招生软件与省统一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平台、“爱山东”APP顺利对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协同软件公司完成本县(市、区)招生政策与软件程序对接配置。年内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报名入学网上办理。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工作措施:推动各县市区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校积极回应学生兴趣特长需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形式,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工作措施:完善政府领导、教育牵头、部门分工协作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组织领导机制。规范审批,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办学条件,严格把好入口关。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辖下网格化管理体系,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实现对培训机构全覆盖实时监管。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归口受理、各职能部门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综合相关执法力量,层层组建市场监管、人力资源、民政、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实现巡查检查和综合执法常态化。建立济宁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过程性资金监管,提升监管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责任部门:职业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五)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制定《济宁市第四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将新增普惠性幼儿园50所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重点推进,其中新改扩建20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济宁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县市区有序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加强管理,提升办园质量,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工作措施:制订并启动济宁市第三期特教提升计划。指导各县市区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健康评估和入学安置工作,确保做到“一人一案”,应收尽收。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工作,遴选确定2个区、16所学校参加省级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评选,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推广曲阜市特殊教育学校“康教结合”的经验。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培养及招聘力度,将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计划。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七)推进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作措施:年内建成教师周转宿舍626套。明确任务清单,压实县区责任,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强化督查调度,依托省教师队伍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和工作微信群,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全力全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部门:发展规划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八)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措施:推进精准资助,修订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行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把脱贫享受政策、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作为“困中之困”,扎实推进精准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相应资助。开展资助大数据对比核查工作,利用大数据优势,实现全市贫困学生信息筛选和复审,确保实现应助尽助。广泛开展资助宣传,利用“一封信”、资助展板、校园宣传栏和各类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开展资助政策“两节课”、学生资助走访等主题活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
责任部门:人事科、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九)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工作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同、产教之间融合联动,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多方协同培训机制。各职业院校落实育训并举法定职责,把职业培训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大规模、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尽快形成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并举并重的办学格局,强化责任意识、市场意识,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碎片化、实时化培训,增强培训灵活性,扩大培训覆盖面。
责任部门:职业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十)关爱困境儿童。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全员育人导师制,以班主任为主体,组织学科教师、心理辅导教师共同参与,着重加强学业、生活和心理指导关爱,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教育班级同学热情接纳,创建温馨、友爱、安全、无忧的学习环境氛围。
责任部门:基础教育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十一)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完善提升工作,为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全部配齐符合环保要求的取暖设施设备,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完善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今年冬季取暖完善提升工作全部完成。
责任部门:财务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科室、各单位要把完成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切实找准业务工作与主题实践活动的结合点,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市教育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报送实践活动图文资料、新闻稿件,营造主题实践活动良好氛围,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及时报送项目清单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做到任务进展情况明确、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资料文档规范。
(三)严格督导检查,提升工作实效。局党组将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各责任科室要深入研究、积极作为、加强交流,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强化主题实践活动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展和解决活动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实践活动有力度、有影响、有成效。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