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3559K/2021-07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7-1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工信字〔2021〕55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近日,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应急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工信化工〔2021〕13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 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 宁 市 教 育 局 济 宁 市 财 政 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 宁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