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审办发〔2021〕5号 济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宁市审计局文件
济审办发〔2021〕5号
济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审计服务中心:
现将《济宁市审计局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相关工作。
济宁市审计局
2021年5月8日
济宁市审计局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大数据背景下审计工作需要,有效开展大数据分析工作,加强审计数据综合利用的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提高审计工作的效能、层次和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分析团队是指参加由济宁市审计局(下称“市局”)组织的重要大数据审计项目方案论证、数据分析、技术攻关的大数据审计人才队伍。
第三条 分析团队在市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局电子数据审计科牵头组织。
第四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财政、企业、社保、自然资源与环境、固定资产投资、金融等行业数据分析团队。
第五条 分析团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从全市审计机关遴选具有一定大数据分析能力的审计人员,组建全市审计系统行业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并根据市局安排及当年重点工作需要,从分析团队中抽调人员,组成审计项目数据攻关小组。分析团队开展数据分析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市局电子数据审计科负责。
第六条 团队成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审计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优良,能模范遵守市局工作制度,服从市局安排,严谨务实。
(三)热爱大数据审计工作,参加过审计署、省厅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或一定的大数据审计工作经验。
(四)熟悉审计业务,在财政、企业、社保、自然资源与环境、固定资产投资、金融、经济责任等审计领域中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具备下列至少一项大数据审计能力:
1.具备较强的审计电子数据采集转换能力,熟悉各类数据采集和清洗整理方法;
2.具有较丰富的数据分析经验,熟练掌握大数据审计查询分析、多维分析等技术方法;
3.具有较强的大数据审计方法构建能力,熟练掌握Oracle、SQL Sever等大型数据库管理系统;
4.对大数据前沿技术有一定敏感性,掌握R语言、Python、图数据库、ArcGIS、BIM等基本技术。
第七条 分析团队成员由市局相关科室从全市审计机关中择优推荐,推荐表交电子数据审计科审查,市局组成审查组进行认定,并确定本行业数据分析领军人物。
第八条 数据分析团队成员职责。
(一)参与全市重点大数据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的论证工作;
(二)参与重点大数据审计项目数据分析和现场审计工作;
(三)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与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工作;
(四)各行业数据分析团队领军人物每年总结本行业数据分析工作,提炼数据分析成果;
(五)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 数据分析团队工作规程。
(一)项目计划。电子数据审计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提出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配套实施的数据分析计划,选择本年度实施大数据审计的项目;业务科室根据审计项目需求提出调用数据分析人员申请,电子数据审计科提出数据分析小组人员调配方案,经局领导审批后,开展具体审计项目数据分析工作。
(二)数据收集。数据收集分为审计项目一般数据的收集和重要数据收集。业务科室负责审计项目一般数据的收集工作,重要数据由电子数据审计科统一调配力量进行收集,同时将收集的数据报送电子数据审计科。
(三)数据管理。各审计组采集的电子数据,包括原始数据、转换后的审计分析中间数据、分析结果数据、审计结果数据等,统一交电子数据审计科管理。
(四)数据分析。数据分析小组应当紧扣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注重跨行业数据的使用,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数据,进行跨行业综合分析,提出疑点线索。
第十条 数据分析团队成员对本人接触到的数据负有保密义务。对违反相关规定且造成损失、泄密和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清退出分析团队。
第十一条 市局对在数据分析工作中表现优异、成果突出的分析团队成员予以表彰,在年终考核中对所在单位、科室加分,电子数据审计科对各行业数据分析团队成果进行评估推广。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济宁市审计局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管理办法》(济审办发〔2018〕57号)同时废止。
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成员推荐表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学历学位 | |||||
主要荣誉 | |||||||
行业数据分析方向 | 联系方式 | ||||||
工作简历 | |||||||
推荐科室名称 | 单位名称(盖章) | ||||||
备注: 请各填报人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个人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 |||||||
局内分送:局领导,存(2)。
济宁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印发
济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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