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191Y/2021-021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费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济航[2021]30号)
中心各科室、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指挥部:
现将《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费会计核算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4月30日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党费会计核算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为规范中心党费会计核算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会计的内容
党费会计是对党费预算的执行和党费的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二、党费会计的基本职能
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三、党费会计人员配备和责任分工
会计、出纳分设;钱、账、物分管。
四、党费的使用原则
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五、党费的使用范围
(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党建活动相关经费,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调研等活动经费。
(五)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七)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八)其他支出。
六、党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二)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三)以收付实现制为结账基础。
(四)对重要事项及指定用途的资金,要单独核算反映。
(五)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会计记录使用汉字。
七、党费会计要素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八、党费会计科目设置
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固定资产;固定基金、党费结余;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党费利息收入、其它收入;党费支出(党员培训费、党员教育费、党内表彰费、生活困难党员补助费)、补助下级支出、上缴党费支出;
九、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发票、银行存款通知书,自制原始凭证:借款单。
十、会计账簿
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十一、会计报表的编制
会计报表编制正确、及时、完整。会计报表种类: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净资产变动表。
十二、中心党费支出的标准应遵守《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7)324号】规定;党费支出的审批、报销参照《中心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执行。由中心财政性资金列支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其开支范围和标准应遵守本规定。
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