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统一和我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各县(市、区)在推动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效,请根据时间、节点按时上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全国统一活动安排
(一)就业援助月。2021年1月,以辖区内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为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重点帮扶。
(二)春风行动。2021年2—3月,以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开展,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三)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年3—6 月、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民营企业招聘月。2021年4月,以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开展,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交流平台。
(五)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1年5月16日,以农村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开展,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六)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1年5—7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七)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8—9月,以 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八)就业扶贫行动日。2021年10月17日,以脱贫人口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动员脱贫人口积极就业、增加收入。
(九)金秋招聘月。2021年10—11月,以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为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开展,提供多样化就业服务。
(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二、我省特色活动安排
(一)“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系列活动。2021年3—6月,9—12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高校,面向全省各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企业宣讲、求职招聘、就业指导服务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高效对接、顺利就业。
(二)山东省2021年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2021年3月上旬,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妇联开展,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进一步拓宽女性就业渠道。重点服务下岗失业妇女、女农民工、农村贫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女性群体。通过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专项招聘服务、专项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体验等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女性就业创业技能,让更多女性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特聘行动。2021年5—7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残联、高校,集中开展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向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推荐符合其需求的就业岗位,力促应届残疾高校毕业生实现尽早就业。
(四)“鲁力同新”新经济促就业专项服务活动。2021年8—9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阿里巴巴、到家、滴滴、美团、顺丰等知名数字平台经济企业,为重点群体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就业、居家就业、自主创业机会,带动地区特色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
(五)退役军人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2021年10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开展,面向驻鲁部队即将退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服务需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依托省市公共招聘网和退役军人部门网站、强军网(军网)等网站同时发布用人信息和退役军人、部队随军家属求职信息,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及举办专项活动的方式,强化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市场服务等工作,促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三、我市四项专项行动
结合我市“五进”、“五送”活动方案,全年内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创业带动就业扶持专项行动”、“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公共就业服务优化专项行动”4项专项行动,深化强化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市场服务等工作,完善人社服务专项人员名单,开展“政策敲门”活动,了解包保企业需求,建立服务台账,确保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智慧大厅,打造“线上办、线下办、全方位服务”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全年内稳步推进12333式服务。入乡村(社区)、入家庭了解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需求,建立需求台账,利用当地特色产业和生活服务业为重点群体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就业、居家就业、自主创业机会,确保重点群体尽早实现稳定就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经费保障,组织开展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丰富内容。各县(市、区)要拓宽活动渠道,创新活动手段,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入岗精准对接、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多样化就业服务,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本地化活动。
(三)确保安全。各县(市、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灵活调整专项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形式。要重视做好信息安全,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防止求职人员信息泄露。要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四)强化宣传。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制作并向社会公开活动月历、日历。运用全媒体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谋划选树就业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
附件:
1. 2021年全国统一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2. 2021年山东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3. 2021年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月历
附件1
2021年全国统一公共就业服务
专项活动月历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开展部门 | 活动对象 |
1 | 就业援助月 | 1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农业农村部门 |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
2 | 春风行动 | 2-3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农业农村、扶贫、工会、妇联部门 |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 |
3 |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 | 3-6月 9-11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 | 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4 | 民营企业招聘月 | 4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工会、工商联 | 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 |
5 | 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 | 5月16日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 | 残疾人 |
6 | 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 | 5-7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 | 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 |
7 |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 | 8-9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8 | 就业扶贫行动日 | 10月17日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脱贫人口 |
9 | 金秋招聘月 | 10-11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会、工商联 | 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 |
10 | 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 11月下旬-12月上旬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 |
附件2
2021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
专项活动月历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开展部门 | 活动对象 |
1 | “就选山东”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系列活动 | 3-6月 9-12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高校 | 我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
2 | 山东省2021年巾帼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3月上旬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妇联部门 | 下岗失业女、女农民工、农村贫困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女性群体 |
3 | 全省残疾高校毕业生特聘行动 | 5-7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残联、高校 | 残疾高校毕业生 |
4 | “鲁力同新”新经济促就业专项服务活动 | 8-9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重点就业群体 |
5 | 退役军人及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 | 10月 |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驻鲁部队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 |
附件3
2021年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
专项活动月历
序号 | 名称 | 时间 | 开展部门 | 活动对象 |
1 |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 | 全年 |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相关各业务部门 |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2 | 创业带动就业扶持专项行动 | 全年 |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相关各业务部门 | 各类创业群体 |
3 | 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 | 全年 | 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相关各业务部门 | 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就业创业需求人员、微山县退捕渔民、产能过剩失业人员 |
4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 全年 |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相关业务科室 | 各街道、社区等五进五送相关服务对象、12333服务对象、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服务对象、包保企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