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90W/2021-013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人社发〔2021〕1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五个济宁建设”“八个强市突破”,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系统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保稳定,扎实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贡献人社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政策衔接,优化政策供给,健全就业政策督导落实机制,持续推进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启动“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扩大青年见习和“三支一扶”招募规模,引领1250名以上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青年就业见习2100人以上。开发储备不少于1000个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500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10万人以上。
(三)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服务改革,优化提升“电子地图”服务功能,推广银行直贷模式,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直贷网点达到300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12亿元,扶持创业8000人以上。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师资培训班、创业大赛,组织开展“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争创一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
(四)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拓展“以工代训”成果,简化补贴申领程序,年内培训8万人以上。依托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深入开展企业、劳动者“点单式”技能培训。积极争创“全省新业态职业技能提升”改革试点,大力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支持县(市、区)开展特色技能培训,积极打造“一县一品牌”职业技能培训品牌矩阵。
(五)提高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中高端业态发展,积极争取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法制体系建设,制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市场统计、年度报告和信用评估等监管活动。
(六)建立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实施“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开展“10+5”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推行“智能匹配”求职招聘模式,年内组织招聘会100场次以上。建立健全企业用工监测预警机制,密切跟踪就业形势变化,严密防范区域性、行业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准备工作。启动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探索建立工伤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模式。
(八)实施社保精准扩面行动。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参保人数稳步增长、覆盖面持续扩大。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与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先参保、再开工”政策,巩固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制度成果。
(九)合理提高社保待遇。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适时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水平。
(十)严格防控基金运行风险。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推进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促进社保基金监督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绩效评估,加强待遇审核和支付管理,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欺诈、冒领行为,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三、深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十一)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实施“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事业单位“优才计划”,稳步推进“人才回引计划”,年内引进重点紧缺人才3000人以上。做强“孔孟之乡·名校人才直通车”引才品牌,持续开展“行业专场”“企业专场”“项目专场”“园区专场”校园招聘。建立全市人才工程和平台项目人选信息库,做好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以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平台的评选推荐。
(十二)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制定出台《高技能人才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年内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做大做强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升级配套支持政策,健全企业深度参与办学决策机制,技工院校招生规模稳定在7000人以上。推进技工院校导师工作室建设,年内遴选建设10个左右导师工作室。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应推尽推”。开发特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组织“运河之星”职业技能大赛等市级职业竞赛50项左右。
(十三)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合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规范岗位设置审核和竞聘上岗备案机制,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聘用合同管理,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分配自主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绩效工资倾斜等灵活分配方式,搞活内部分配。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业务规范化建设。
(十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初级职称评审方式改革试点,扩大工程系列“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试点范围,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优化办事流程,加强职称评审监督检查。
(十五)优化人才服务水平。建立引进人才实名登记制度。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建设,拓展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内容。严格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管理,做好国家、省、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四、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改革。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活动。加强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调解组织培育。加强劳动关系政策供给和宣传解读,强化形势研判分析,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突”机制。开展企业薪酬调查,适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工资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十七)加大农民工根治欠薪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无欠薪”县(市、区)试点。全面推行“安全帽维权联系卡”制度,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水平。完善常态化联系包保机制,探索推行农民工欠薪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行动,强化“双打击一问责”,持续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十八)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积极创建智能仲裁院,完善“和为贵”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品牌,加强劳动争议“防、调、裁、审”一体化建设,强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社会化服务,全年仲裁结案率、调解结案率、仲裁终结率分别不低于90%、60%、70%。强化人社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黑名单”管理工作。
五、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
(十九)强化人社扶贫政策落实。巩固拓展人社脱贫攻坚成果,在过渡期内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做好工作衔接、政策衔接。建立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强化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失业登记监测,即时预警、主动服务、动态跟踪。
(二十)强化乡村人才振兴。大力推广“乡村振兴合伙人”模式,巩固扩展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成效,新建乡村振兴工作站5家,新招募振兴合伙人50人以上。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
六、抓好综合基础性工作
(二十一)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和“放管服”改革。启动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大力开展流程再造,推动实现人社业务“提速办”。改版升级人社官网、微信公众号、“人社通”APP,拓宽人社业务网办渠道。实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分类综合柜员制改革,探索开展人社业务“打包办”,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并行,针对老年人开展“简便办”“上门办”。落实完善“好差评”制度。完善落实人社窗口服务制度、工作纪律,发挥好“人社服务体验师”作用,抓好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十二)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建立信息宣传即时对接机制,推行“1+N”宣传模式,打造人社宣传矩阵,推动信息工作走在前列。持续推进“人社政策畅通行”行动,拓宽政策宣传载体,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开展舆情应对处置专题培训,强化舆情分析和应对能力。制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提高调查研究支持决策能力,及时总结提炼改革创新成功经验。
(二十三)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组织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进一步改进计划统计工作,强化月度、季度数据统计分析和数据运用。做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年报工作。提升社保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编报质量。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出台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对上 “三争”工作。
(二十四)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核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互联网+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举办全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二十五)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邀请专家、媒体参与重大决策研究制定。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处理申请政务公开事项。
(二十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数据共享、服务上网、业务进卡”。推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的发行应用。推行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深化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在民生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快推动“一卡通行”。积极与市残联、卫健委、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三代社保卡加载残疾人证,推进社保卡与居民健康卡的“互认融合”和电子社保卡扫码支付等线上线下应用。提升12333咨询热线服务质量。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推进开展人社大数据开发利用。加强人社信息系统风险防范,维护信息安全。
(二十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执行信访案件办理程序,推行劳动社保领域风险隐患分类分项化解。加大重点领域信访问题排查力度,完善市县两级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和重大节日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二十八)强化人事考试安全风险防控。深入落实人事考试地方标准,建成160个省级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提升考务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考风考纪治理,筑牢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的严密防线。利用多元化渠道提供考试信息服务。
七、全面加强党建和自身建设
(二十九)全面抓好党建工作。坚持党建统领,扎实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争创五星级党支部,建设人民满意模范机关。抓好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好精神文明和群团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三十)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政事权限清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协作配合机制。统筹做好科室单位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探索开展工作实绩档案纪实。深化“学法明理、经典润心”活动成效,组织开展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和人员培训活动,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三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动接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持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整治,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加大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力度,抓好突出问题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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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济人社发【2021】1号《202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