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所需条件
来电人来电反映:来电人是任城区红玺台小区业主,该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想咨询需要什么条件。
任城区回复:经观音阁街道核实,首次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为:(一)业主已入住面积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三)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其申请步骤为:由物业项目3名以上业主(房屋产权证或备案合同上记载的自然人)持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入住20%以上业主签名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所属社区提交申请,社区初审合格后,再由社区向街道物业办申请。经审核,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向全体业主公告业主大会筹备组组建方案,而后进入筹备工作。建议业主有相关疑问可向街道物业办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