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如何补缴

发布日期:2021-11-23 09:34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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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和市直参保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补缴。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1.《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缴申报表》;

2.证明工资的银行流水或记账凭证;

3.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本人原始档案等证明起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原件;

4.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及向以上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欠缴三年含三年以上的提供)。

三、办事流程

1.企业或个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补缴信息。

2.复核人员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社保系统内生成缴费单据(由申请人自行在税务系统缴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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