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费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1-10-04 14:39 信息来源:济宁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女士来电反映:其是鱼台县居民,现办理房产证,需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其前往鱼台县滨湖街道七所楼对过的司法公证处一楼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公证房屋信息收取公证费,收取费用是20/平方,认为该收费标准较高,希望部门落实,具体的收费标准给予解答。

鱼台县回复: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68号)附件2《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第六条的规定: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