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第四批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初评审核
为扎实推进第四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市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初评审核。
7月23日-28日,市政府办公室、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邀请市住建局、市城乡水务局相关专家,赴任城区财政局、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曲阜市人民医院、梁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5家国家级示范创建单位,微山县人民医院、济宁市丰泰中学、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兖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汶上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5家省级示范创建单位,对创建情况进行初评审核。
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节能工作现场,结合自评情况,严格对照标准评分。工作组认为,各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现场规范有序,节能、节水改造成效显著,所有单位均已达到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标准,通过市级初评审核。
工作组还对各单位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要求各创建单位要在前期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建立健全节能工作档案,严格落实已建立的各项节能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节能工作程序,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发挥示范辐射效应,为迎接国家、省审核验收做好前期准备。
近年来,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四个一”示范单位创建为引领,以“县县有示范”为目标,打造了一批节能示范样板工程,示范单位创建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