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新旧动能办〔2019〕4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济新旧动能办〔20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3 日
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12 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济政发〔2018〕6 号)等有关规定,为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建设,切实做好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发挥好重大项目对新旧动能转换的引领示范和支撑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准确把握入库项目标准和申报范围
(一)提高入库项目标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注重把握“新、好、大、实”四项要求,突出项目库的导向性、带动性。“新”,切实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大力招新引强和自主创新,重点选择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行业领先技术,能够填补我市新兴产业链条断点和布局空白的项目,重塑全市产业发展格局。“好”,做好与新旧动能转换指标体系的衔接,重点选择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经济附加值高、预期税收贡献率高、资源环境效益高的项目,带动质量效益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和产业结构优化。“大”,重点选择投资规模大、集聚能力强,特别是世界 500 强、央企、民企 500 强、全球细分行业领军企业投资的项目,或是与大型股权投资基金达成投资意向的项目,通过引进、培育一个龙头项目,发展一片配套产业,形成一个产业集群。“实”,重点推进列入国家、省、市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确保“件件有结果、个个抓落实”,提高项目库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二)明确入库项目范围。以“十大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医养健康产业、高端化工产业、纺织服装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化旅游产业、现代金融服务合称“十大产业”)为核心,坚持以“四新” 促进“四化”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四大重点领域,推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和品牌高端化。同时,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保障纳入项目库管理,构建“四新一保障”的项目库格局。
1、新技术领域。围绕创新升级技术链,顺应新一代技术革新趋势,加强前沿关键技术研究,推动智慧产业化快速发展,重点选择能够提升全市科技水平、引领技术变革的项目。
2、新产业领域。围绕拉长延伸产业链,以新科学发现为基础,打通产业智慧化的关键环节,深化传统支柱产业内涵,重点选择可以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产业体系调整重塑的项目。
3、新业态领域。围绕重构提升价值链,注重发掘从现有领域中衍生叠加出的新环节、新活动,通过产业跨界融合,着力加强软实力建设,重点选择能够创新丰富产业内涵、加速形成新消费热点、提供多元多样产品服务的项目。
4、新模式领域。围绕优化重组要素链,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各类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推动各类要素高效优化组合,主要选择能够聚焦优势创新创业资源、集成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推动由传统模式到智能模式、互联网模式等迭代升级的项目
5、重大基础设施。跨区域建设铁路、公路、机场、水利、港航、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严格规范项目筛选论证程序
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新旧动能办)统筹负责项目的论证、筛选、管理、推进等工作,按照“优进严出、动态调整;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全程监管、考核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市级统筹,采取自下而上申报筛选和自上而下统筹谋划相结合的“两条腿”走路模式,实现项目筛选储备常态化、机制化和专业化。
1、自下而上申报项目。市里每年组织重大项目申报,各级、各部门根据市里确定的产业重点、导向和标准,研究策划重大项目,鼓励放宽视野、借助外脑、综合论证,提高项目谋划论证水平,通过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择优申报符合“四新四化”要求的项目。
2、自上而下谋划项目。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重大项目策划,按照“无中生有、有中出新”的要求,既着眼传统优势主导产业,又密切关注新兴投资热点,既关注世界五百强、大型央企,又面向全球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和大型民企,以产业发展趋势谋划重点发展领域,以高端产品确定重点引进项目。
3、科学论证筛选项目。组建由十大产业专班及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领导小组,对重大项目策划和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对项目入库评审提供参考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小组对县市区上报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和市级统筹谋划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市新旧动能办根据评估结果统筹确定入库项目。
4、动态调整入库项目。根据入库项目成熟度,分为续建、新建、储备 3 类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项目实施,根据项目成熟程度确定年度推进目标计划,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项目类别;项目库实行季度调整制度,对于新发现的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及时入库推进。
5、建立出库淘汰机制。项目管理实行半月调度、定期通报制度,对于项目不能按时上报进度、项目单位不能按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连续三次未报送项目进展、通报未整改到位的项目;因建设条件无法落实、不能实施的项目;项目实际建设与申报情况不符的项目;县(市、区)新旧动能办、项目单位申请调出的项目;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不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及时调整退出项目库。
6、检查项目成效。定期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和现场观摩活动,对纳入集中开工的项目和现场观摩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核查,按照制定的推进计划和完成时限督导建设进度。
三、着力强化项目支持政策
1、优先支持入库项目争取国家、省、市级各类专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
2、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医养健康产业、高端化工产业等产业子基金,优先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项目。
3、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在各项招商引资、央企对接等活动中,优先推荐入库项目。
4、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各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核、规划、环评等审批环节主动搞好对接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办理进度;稳步推进网上“并联审批”,推行“容缺受理”,鼓励开展项目承诺制、代办制等试点工作。
5、开设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对纳入项目库项目实行建设绿色通道制度,在每年市级封土过程中,如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开设项目特批建设程序,允许项目在封土期间继续实施,但是凡发现存在污染行为的,秋冬季期间不得复工。
四、建好用好管理服务平台
1、全面加强建设。充分发挥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可视化督导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作用,对重点投资项目推进、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服务。按照“市级开发、市县联用、对接省级”的模式,平台由市级研发,利用技术手段与省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2、强化平台应用。各县市区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机构负责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录入各类信息,负责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把关。市新旧动能办通过平台数据应用、在线视频监督、实地走访考察等多种形式,实现对入库项目管理、推进、监管、服务的全程覆盖。
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
2019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