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鲁农机管函字[2018]23号
各市农机局(办)、各试点县(市、区)农机局(办):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将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截至9月29日,全省已完成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6115万元,其中报废补贴资金3209万元,更新补贴资金12906万元;报废拖拉机1070台、联合收割机2476台;更新拖拉机1576台、联合收割机1791台、微耕机等其它动力机械179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完成1000万元以上的县(区):东阿、牡丹区;500万元以上的县(市):利津、宁津、临邑、夏津、乐陵、冠县、阳谷、茌平、武城、单县;未开展的县(区):东昌府。
希望各市及试点县(市、区)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有关通知要求,利用三秋生产关键农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进度,使我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