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食堂就餐卡办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就餐环境,合理控制就餐人数,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如下食堂就餐卡办理制度。
一、 就餐卡办理范围
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借调及挂职人员,实行实名制办卡。
二、就餐卡办理程序
(一)初次办理就餐卡,由各单位提供本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办卡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每张餐卡卡费10元,由各单位代收,统一到机关食堂办理就餐卡。
(二)市直机关各部门如有调入或借调人员,凭单位证明信办理就餐卡。
(三)就餐卡遗失或损坏的,需凭本人身份证到机关食堂办卡充值处补卡,另行收取餐卡工本费10元。
(四)就餐卡充值时间为: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7:30——14:00
(五)在编人员调离或退休、各单位合同工、长期借调、挂职人员等合同期满或离开单位时,应到机关食堂办理退卡手续,交回就餐卡,结算就餐卡余额。
三、就餐须知
(一)机关食堂服务对象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请勿带其他人员(家属、小孩、朋友)就餐。
(二)餐卡只限本人使用,严禁外借,就餐时一人一卡依次排队。
(三)就餐人员只限在机关食堂内就餐,请勿外带。
(四)机关食堂开餐时间为:早餐:7:30——8:30;午餐:11:30——13:00;晚餐:春、秋、冬季为17:30——18:30,夏季为18:——19:30。
(五)双休日、节假日机关食堂不提供就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