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放假期间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春节放假期间,对出入办公区车辆实行严控,除公车和值班人员私家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出入、停放于办公区。
2.春节放假期间,所有出入办公区的人员、车辆要主动配合值班保安人员做好登记,未经登记的车辆和物品丢失的,概不负责。
3.各单位人员放假离开时,务必将办公室内的各类用电设备关闭,锁好门窗,并把个人钱财、贵重物品带离办公区,防止被盗、丢失。
特此通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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