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丨山东韵道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拥华解读《济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打印 时间:2025-03-19


出台《济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济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决策部署的自觉行动,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下面,结合《实施方案》浅谈几点认识。

一是依法履职:破解多头执法难题。明确检查主体,杜绝“无权检查”。仅法定机关或授权组织可实施检查,从源头杜绝第三方或者临时人员随意入企现象,降低企业负担。计划统筹管理,提高检查精准性,科学分配检查资源。年度检查计划需备案并动态调整,避免扎堆检查,严格控制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

二是减少干扰:助力企业专注经营。检查频次“做减法”,明确年度检查频次上限,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无事不扰”名单,减少主动检查。同时推广非现场检查,通过书面审核、数据查询、远程监管等方式替代传统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干扰。整合检查事项,告别“重复迎检”。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跨部门联合检查一次性覆盖多项内容。比如,餐饮企业一次联合检查即可完成食品安全、消防、环保等多领域检查事项,避免因重复检查或突击执法增加隐性成本,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干扰。

三是精准监管:提高行政检查效率。依托信用分级分类,实行差异化监管。基于企业信用评级实施“风险+信用”动态监管,优质企业享受“少检查、多服务”,高风险企业靶向强化监管,节省企业管理成本。全程线上管理,减轻企业迎检负担。通过“鲁执法”平台实现检查计划备案、扫码入企、数据共享等功能,企业可在线查看检查记录,减少材料提交和迎检人员配置,提升行政检查效率。

四是服务转型:实现由执法向赋能转变。明确检查标准,提前规避风险。行政执法机关提前公布检查事项、依据及标准,企业可对照清单自查整改,提前规划合规工作,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被动处罚,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对违规检查行为公开通报并追责,减少“最后一公里”执行偏差;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对执法行为的可监督性与信任感。

五是权益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先采用行政指导、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手段,对轻微问题采用提醒、指导等柔性方式,为企业留出纠错空间。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及时纠错、恢复信用等级。企业可通过“爱山东”平台对违规检查行为实时投诉或评价,形成“企业监督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出现企业投诉后,相关部门将迅速整改并反馈结果,执法透明度显著提升,增强企业获得感和信任度。


专家信息:山东韵道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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