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济宁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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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5
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及利率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个人及小微企业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4.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贴息期限及比例
个人及合伙创业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3年,小微企业贷款每次贴息最长年限为2年,个人、合伙及组织起来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和逾期部分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领资料:
(一)个人及合伙创业贷款:1.创业身份类别证明材料。2.《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营业执照》。
(二)小微企业贷款:1.企业法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2.企业职工花名册(应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劳动合同起止时间)。3.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类别证明材料。4.企业财务报表。
(三)人员类别证明材料: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 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 提供毕业5年内的《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 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脱贫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五、办理流程:
创业者到创业实体所在地合作银行网点或县市区人社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就业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交银行进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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