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 |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优化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 助力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
打印
时间:2024-03-11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共同富裕,深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工作,近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二十二条,重点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岗位管理监督的目的。主要是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增进民生福祉。二是明确了岗位开发管理机制。《办法》从开发管理主体、开发计划、开发管理流程等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三是明确了岗位开发设置。细化了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类型、岗位安置对象、岗位聘用流程、岗位待遇等情况。四是明确了岗位管理机制。重点强调了信息化管理、培训管理、日常管理、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5个方面,同时对人员自然退出的6种情形和人员清退的7种情况分类进行了规定。五是明确了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人员资格、岗位开发、日常管理、补贴发放、人员退出的监督检查。
下一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落实,持续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服务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贡献人社力量。
媒体链接:http:/www.jn001.com/jiningrb/2025/03/11/9987683.htm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