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4-14433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中心店镇迎河村、西章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24〕70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 发布日期: | 2024-12-19 |
| 发布机关: | 邹城市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邹城市中心店镇迎河村、西章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邹政字〔2024〕70号 |
| 有 效 性: | 0 |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邹城市中心店镇迎河村、西章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邹政字〔2024〕70号
中心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邹城市中心店镇迎河村、西章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中镇政呈〔2024〕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邹城市中心店镇迎河村、西章村村庄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迎河村(扣除城镇开发边界)、西章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村庄定位为集精品民居、现代农业为一体的邹城市乡村振兴引领示范村。
二、你镇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相关内容,依法执行规划范围内的强制性约束指标及管控原则,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三、要统筹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产业用地合理布局,
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要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五、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