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68L/2025-00241 主题分类: 政府直属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07
发布机关: 济宁市统计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宁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济统字〔2025〕8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济宁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政府直属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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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济宁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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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济统字〔20258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济宁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全市统计系统的法律素质和统计法治观念,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统计相结合,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每年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各类会议、培训、工作中,引领干部职工持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自行学习、参加法制培训等不同形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重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工作列入全局2024年争先进位、全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2.研究制定全年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建立起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责任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开展数据大检查、能力大提升活动,出台了济宁市《数据大检查、能力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济统字〔2024〕6号)和《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常态化沟通、工作协同、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目前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健全防治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

(三)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1.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履行依法行政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三项制度。

2.严格执法信息公示。动态管理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事项,2024年3月底前对外公布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做好公示重点及监管行为录入及事项动态管理工作。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完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2024年年初印发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动态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充分借助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播放法治宣传视频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线下开展统计大讲堂六进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2.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2019年起,连续5年到市委党校讲授《统计法》,较好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做好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的结合。推动各专业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专业培训中;二是紧盯9.20”“12.4”“12.8等普法宣传重要时点,联合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太白湖新区统计事务部开展了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推动执法普法双促进。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核查深度融合。

3.开展警示教育,树牢依法统计理念。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手段,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一是常规化开展依法统计宣传教育。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要求,今年市局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2次到市委党校开展依法统计教育培训;在全市统计系统通报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学习湖北十堰、安徽滁州、广西钦州等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在局党组会、全体人员会上学习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统计造假条款,教育大家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自觉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分三期举办全市2024年提升统计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分别对县市区局班子成员、全市新入职统计干部、全市乡镇统计站长共300余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来济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增强全市依法统计、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

(五)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坚持法治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制发《济宁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基础上,狠抓统计数据质量,制发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执法检查时间任务、范围和方式。市县共对400余家规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4家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将法治宣传渗透进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执法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大众传播统计法律、宣传依法统计。

(六)完善内部层级监督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动态更新统计执法人员库,实施以干代训,积极推荐执法骨干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任务22人次,获得了国家局、省局通报表扬。同时承接省级督办案件,直查企业40家。推动全市各级统计部门提升执法水平;充实各级统计执法力量,组织相关持证人员年审换证,积极动员市、县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考试,根据国家、省统一安排,认真组织我市符合条件人员(公务员)进行专题培训,并积极组织提报省统计局参加执法证统一考试,壮大统计执法队伍,2024年全市共有8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

2.落实加强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上公开、公布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举报箱、电子邮箱,制作统计违法行为记录簿,对群众举报做到件件有登记。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对统计法治系列文件部署深入学习还不够。集中学习的深度有待加强,虽然统计干部能认真学习《意见》《办法》《规定》主要精神,但是学习中对文件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学得不深、悟得不透;部分干部工学矛盾突出,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时间学为由,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了法治理论学习效果不够明显。

(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每年四上企业新增入库、退库,家数增减变化较大,新增企业统计基础较差。个别企业统计人员更替频繁,多由会计人员兼任,稳定性差,多数乡镇基层统计人员还承担环保、信访、维稳等工作,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很难到位。

(三)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36人,其中还存在3名主要领导职务人员和4名调出统计系统人员,泗水、兖州、微山仅1人(高新区、经开区、太白湖0人),统计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与不断增加的统计执法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统计普法教育活动。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充分认识数字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的严重危害性。通过检查指导、业务培训、普法讲座、联审会议、重点企业调查联系等活动进行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实行统计违法案件零容忍、执法情况监测常态化,把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弄虚作假驰而不息抓下去抓到位。

(二)继续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持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作为工作核心,不断健全统计基层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尤其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渗透力度,着力提升基层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能力,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三)切实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强化市、县两级统计法制机构建设,多方呼吁增加人员编制配备,建立全员执法机制,实施以干代训,组织市、县(市、区)现有持证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济宁市统计局

2025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版】济统字〔2025〕8号 济宁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

【pdf版】济统字〔2025〕8号 济宁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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