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4-14363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19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邹政发〔2024〕7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日期: 2024-12-19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邹政发〔2024〕7号
有 效 性: 0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邹政发〔202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4年4月8日,市政府公布了《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邹城市标准化创新发展实施办法》《邹城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邹城市标准化从业者职业技能认定办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济枣高铁大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

二、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邹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市发展和改革局承办的《邹城市关于开展服务业“攀登进阶”行动的实施方案》决策事项纳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邹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docx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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