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4-13260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邹政发〔2024〕2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发布机关: 邹城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邹政发〔2024〕2号
有 效 性: 0

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邹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邹政发〔20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邹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邹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和省、济宁市工作要求,结合邹城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设备更新迭代、新能源车辆倍增、消费品以旧换新、供给产品质量升级、资源回收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八大行动,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开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2万辆左右,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0.5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1万辆;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0.6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行动

1.促进产业高端化跃升。聚焦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能级跃升。贯彻落实济宁市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工业新上和技改项目库,每年滚动实施100项单体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推动100家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鼓励企业积极争创水效、能效等领跑者。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绿色工业园区1个;到2027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2家、绿色工业园区1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3.促进产业创新型发展。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难题,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25年和2027年,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分别达到50%、55%。鼓励引导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构建更加健全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加快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市转化落地。到2025年和2027年,累计建设济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分别达到3家以上、6家以上。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全速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到2025年和2027年,累计建设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分别达到20家、22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

4.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到2025年,开通5G基站2200个,建设运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1个以上,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提升工业数字化水平。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深入实施“智改数转”工程,每年实施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每年培育3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场景等。推动全市生产煤矿采煤、机电、辅运、信息等各专业深度融合,建立稳定的万兆矿井工业网络,完成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6.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I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深度应用,推动大田种植、设施农业、渔业、畜牧业等领域的数字化提升,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农业生产、仓储、管理数字化。到2025年和2027年,推选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数量分别达到11家、13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深入开展文旅数字化赋能行动,提升旅游线上服务能力,完善邹城市公共文化云服务及重点景区监测功能。鼓励支持文旅企业开发数字化创新型应用场景,推广文旅数字化新业态,进一步提升文旅数字化服务水平,实现文化旅游与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实施设备更新迭代行动

8.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综合利用上级各项政策和资金支持,开展城市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有序推进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道、换热站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居民户外管网、外墙保温、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供热装置为重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供暖效果。稳妥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站设施实施改造。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齐配足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综合执法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9.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鼓励支持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到2025年和2027年,LNG新能源运输船舶年产能分别达到80艘、150艘。支持600总吨以上内河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规范车辆注销登记业务办理,为需淘汰的柴油货车开设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出台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发展,加快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到2025年和2027年,补贴配备北斗系统的农机具分别达到460台以上、900台以上,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鼓励邹城高职校、技工院校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当前教育教学需求的老旧设备。到2025年和2027年,邹城高职校使用10年以上教学装备、实训设备更新率分别达到60%、100%。提升文旅设施水平。以景区焕新工程为抓手,推进品质改造提升,鼓励峄山风景区、孟府孟庙景区等A级旅游景区观光游乐设备、数字化设备更新提升。支持孟子大剧院、钢山剧院等更新购置演艺设备,推动市文化馆等文旅公共服务设施更新升级。2025年实现4A级以上景区设备更新升级,2027年实现3A级以上景区设备更新升级。(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2.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支持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医院、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等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高精尖医疗装备。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病房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对全市中心村卫生室进行软硬件改造提升,到2025年和2027年,分别完成80个、88个。(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四)实施新能源车辆倍增行动

13.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市政府各部门及镇街购买除特殊工作要求外的公务用车,一律采购新能源汽车,确保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大力推广公交、出租、邮政、环卫等领域新能源用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加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城建设施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用充电设施,逐步提高快充设施占比。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镇街和农村有序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镇街全覆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探索推进充电设施“社企共建”和“统建统营”。全市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年均增长40%以上,到2025年和2027年,分别达到1050台、2000台。引导企业结合氢能供给、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需求,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加氢站。(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5.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现场展销会、新能源汽车下乡巡展促消费活动,充分利用商圈广场、乡镇大集、社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优惠展销活动,激发群众消费欲望,促进新能源汽车销售。每年举办6场以上新能源汽车展销活动,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3场。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25%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16.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指导家电销售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方向,对接家电生产企业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举办“邹城家电消费节”等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促销,每年举办家电消费活动5场以上。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智能电子销售企业发放消费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17.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每年组织举办家装家居促消费活动3场以上。推动智能家居体验馆等下沉,推广集成场景化定制,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实施供给产品质量升级行动

18.大力提升先进产能。聚焦矿山装备等核心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和2027年,高端装备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30亿元、160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深入推动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聚焦先进制造业以及农业、食品药品、建筑工程、环境、服务业等行业领域和部分新兴产业,持续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山东制造·齐鲁精品”“山东制造·品牌故事”评选活动,着力提升工业品质量品牌,到2025年和2027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质量标杆分别达到3个、5个。加强非遗工坊建设,实施“山东手造·邹鲁尚品”工程,利用郭里伏陶、峄山松墨、看庄柳下皂等特色非遗技艺,开发手造特色产品,探索非遗产业化发展路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市发展改革局)

20.提升新兴产业供给能力。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群,强力布局合成生物、氢能、新能源电池等未来产业。实施产业链延伸攀登行动,聚焦“1+5”主导产业、13个链条“一链一策”精准开展稳链补链强链攻坚,加快培优塑强一批“链主”企业。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牵头单位:济宁市制造强市建设邹城市指挥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

(七)实施资源回收利用行动

21.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完善市级集中办公区“公物仓”资产资源共享调剂机制,将有使用价值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纳入“公物仓”管理,以调拨、借用的方式实现共享共用、循环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2.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鼓励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不断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规范化回收企业对个体经营者的整合能力,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23.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二手商品经营户集中经营。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鼓励企业探索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4.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兖矿再生钢铁原料分选打包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加快建设。加强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八)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25.积极参与国家、省、济宁市标准制修订。聚焦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和矿山装备、精密阀门、内河新能源船舶、玻璃纤维、工业机器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济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先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26.健全制造强市标准体系。积极推进高端装备、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医药产业重点领域标准研发。依托国家级、省级、济宁市级相关行业协会,深化产学研,研制一批符合技术发展和市场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团体标准入选工信部“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支持重点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在高端化工领域打造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7.加快关键技术领域标准布局。聚焦高性能铝合金材料、玻璃纤维、防腐涂料、智能化高端矿用装备、高端流体机械、化工产业资源循环、新型炭材料、医药中间体、食药用菌等领域瓶颈问题,开展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技术标准研制。加快研制一批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标准,聚力打造千亿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实现规模总量、产业集群、创新能力、产业生态“四个跃升”。(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实施“智慧化工园区”科技示范工程,突破一批行业共性需求广、转型升级压力大、智能化改造需求迫切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套面向化工园区的智能化、智慧化技术标准体系。培育创建化工产业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探索化工产业园清洁生产审核和智慧管理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实施实现化工产业资源循环化梯级利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9.推进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严格落实能效、水效、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配合国家、省、济宁市加强碳排放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研制。推动标准认证衔接,打通标准认证“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财政政策支持。支持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扶持。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等各类专项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综合运用设备奖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以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绿色化改造为重点,持续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加大“零增地”技改力度,不断提高企业投入强度。对企业进口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给予财政贴息。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单位换新采购中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费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以及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做好政策精准推送工作,对纳税人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四)优化金融政策供给。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和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推动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邹城监管支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

(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保障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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