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4-0268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4〕45号 | 有 效 性: | 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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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4-09-20 |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4〕45号 |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的批复
济政字〔2024〕45号
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的请示》(济卫呈字〔2024〕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作为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建机构,不定机构规格。由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由你委依法依规向市委编办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举办单位暂登记为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负责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的筹建相关工作,待验收通过、省政府正式批复学院设立后,依法按程序申请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三、相关部门会同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做好新建学院相关的土地、房屋、教学设备等资产确权与师资、人员划转,满足学院验收要求。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版】济政字〔2024〕45号 关于同意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的批复.docx
【PDF版】济政字〔2024〕45号 关于同意设立济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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