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31668097287N/2024-01541 主题分类: 旅游
成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关: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促进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泗政办字〔2024〕3号 有 效 性: 0
发布机关: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旅游
成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关: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促进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泗政办字〔2024〕3号
有 效 性: 0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泗水县促进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泗政办字〔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泗水县促进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泗水县促进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全县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丰富优质旅游住宿产品

1.引进高端品牌酒店。实施品牌酒店引领带动战略,将酒店项目作为招商引资重点,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大力引进国内高端品牌酒店。组织开展旅游住宿业招商活动,推动品牌连锁酒店集团与酒店项目投资方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投资运营高品质酒店。(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投资促进中心)

2.提升旅游住宿业品质。按照新版国标《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发展1家具备条件的存量饭店,参评星级饭店队伍。积极推荐优质的高端旅游住宿单位参评好客山东精品酒店,带动全县旅游住宿行业品质提升。(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3.丰富乡村旅游住宿供给。积极推动等闲谷艺术小镇文旅综合体配套住宿项目尽早落地,引导圣源度假村改造升级,依托项目地良好的生态环境,构建度假养生、水疗养生、砭石养生、田园养生等养生业态,打造乡村休闲度假酒店、民宿等住宿产品,不断丰富我县住宿供给。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酒店、民宿参加等级评定,丰富乡村旅游住宿接待产品体系。(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国有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商务局)

二、提升旅游住宿运营水平

4.引导智慧化建设。鼓励旅游住宿企业积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VR、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建设零接触、低接触式服务型酒店。(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丰富特色主题内涵。深入推进等闲谷省级旅游民宿集聚区业态项目不断丰富,实现市场化运营,引入食、宿体验类合伙项目。积极推动文化机构、文旅企业与住宿业加强合作,创新“住宿+非遗”“住宿+节庆”“住宿+研学”“住宿+文创”“住宿+康养”等融合服务模式,打造龙湾湖乡村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6.推广好客服务标准。推广“亲情一家人”“爱的服务”“倒三角管理”等“好客服务”经验,鼓励企业创新个性化、亲情化、细微化服务。组织“好客管家”服务标准培训,推广“好客管家”服务。(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7.引导酒店品牌化发展。推动县管国有企业所辖酒店整合旗下住宿、餐饮、培训等各大板块,组建适合现代市场化需求的专业团队,通过合资、合作、资产整合等方式,拓展景区运营、文旅项目开发等板块业务,实现酒店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牵头单位:县国有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大旅游住宿业扶持力度

8.加大投资政策支持。支持落实各项投资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企业投资建设旅游酒店项目。对于投资新建的高品质酒店项目,由投资促进部门为投资者提供招商政策、咨询服务,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鼓励在土地供应、建设配套等方面支持各类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高品质酒店,列入省重点项目的旅游住宿项目,优先保证用地。(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9.优化旅游住宿业营商环境。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监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增强企业投资兴建、加入队伍的积极性。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不得将星级、所有制等作为限制条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对新评为四星级旅游饭店、好客山东精品酒店、山东省乡村酒店金星级和银星级、星级旅游民宿甲级和乙级、山东省五星级旅游民宿的企业给予适当财政奖金奖补,由县财政局据实予以兑现。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酒店经营权质押、融资租赁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支持旅游住宿企业软硬件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银保监分局泗水监管组、人民银行泗水县支行、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增强人才支撑力量

11.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开展旅游饭店从业人员技能大赛,对表现突出人才按程序推荐申报泗水县“五一”劳动奖章、泗水县技术能手、泗水县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按规定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开展人才培训。建设高水平酒店人才培训基地,分层次、分类型开展人才培训,提高旅游住宿业管理水平、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开展交流互鉴。积极为企业争取机会参加省文旅厅旅游住宿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赴境内外交流考察,学习借鉴先进旅游住宿业经营管理理念及特色做法,带动区域内旅游住宿企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积极参加市级组织的旅游住宿企业跨地区交流学习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14.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充分运用明查暗访、社会化监督等手段,实行服务质量等级动态管理,对问题严重的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饭店、星级旅游民宿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建议上级评定组织取消其等级。(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5.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公安、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依照法定职能职责,落实旅游住宿企业安全责任。尤其在旅游旺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公安、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旅游住宿企业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持续保持服务质量。(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宣传引导

16.加大旅游住宿行业、企业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行业组织、企业和社会媒体的积极性,广泛报导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建设成果,营造旅游住宿业快速发展的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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