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3-05079 | 主题分类: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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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黄河水利用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3〕55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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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黄河水利用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济政字〔2023〕55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济宁市黄河水利用方案的批复
济政字〔2023〕55号
市城乡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济宁市黄河水利用方案〉批复的请示》(济水呈字〔2023〕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济宁市黄河水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你局印发并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中要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充分发挥黄河水的综合效益,突出抓好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工作,改善城乡居民供水水质,促进我市水资源优化配置。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方案》落地见效,提升我市黄河水利用成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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