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暂无 | 主题分类: | 政务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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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督查有力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办字〔2023〕6号 | 有 效 性: | 0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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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政务督查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发布机关: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督查有力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济任政办字〔2023〕6号 |
有 效 性: | 0 |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强化政府督查有力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
济任政办字〔2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干部执行力,有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争先进位,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督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1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争先榜”“鞭策榜”月度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任室字〔2023〕5号)、《区纪委关于建立“抓早、抓小、抓苗头”预警谈话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政府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工作推进
(一)实行“三个本子”月通报制度。以区政府办公室“三个本子”抓取重点指标、梳理落实经验做法、加强“三对”工作为基础,优化完善“三个本子”制度,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明确工作重点、展示重点指标争先进位情况,以《推进落实经验做法汇编》发挥先进经验示范、典型引领带动作用,以《对上争取对下指导对外学习开展情况通报》鼓励政策资金争取、推动比学赶帮。“三个本子”每月编印、每月通报,统筹解决好“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问题,凝聚围绕重点工作争先进位、突破攻坚合力。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加强对上协调,及时了解市直部门通报指标内容以及考核要素,结合工作实际预先编制本部门重点工作指标数据表格,确定任务目标,分解任务指标至镇街并进行排名,对工作无法覆盖全部镇街的,可实行差异化任务分解和排名方案。对《推进落实经验做法汇编》,要认真学习前期发放的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经验做法汇编,总结提炼本地工作亮点,积极收集学习外地经验做法,每月汇总报送。对《对上争取对下指导对外学习开展情况通报》,对上争取工作要精准报送争取项目和政策,对下指导工作要体现解决了什么问题,对外学习工作要体现具体学了什么经验做法,对本地、本单位工作有哪些改进提升。
(二)实行落后工作督办提醒预警制度。根据重点指标及事项在市排名情况,按紧要程度确定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分管区长或区长召开研究落后工作提升的专门会议或实施约谈;对全市排名落后事项的牵头区直部门、单位和全区排名落后事项较多的镇街,按落后程度制发《提醒函》《指令单》《督办单》《预警单》等,督促追赶提升,营造“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争先氛围。
(三)实行“周盘点”“周例会”“旬推进”“月调度”制度。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和镇街、运河开发区要每周动态更新《部门(镇街)重点工作台账》,召开周例会对本单位工作进行系统盘点。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单位重点工作台账建立运用和周例会召开情况的督促指导和随机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通报曝光,确保台账“应纳尽纳”“真纳真用”,周例会“应开尽开”“真开实用”。区长月调度,听取副区长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完成汇报,副区长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目标。副区长旬调度推进分管部门重点工作,参照区长听取汇报方式,做到调度推进有针对性和目标性。区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要每旬更新《分管副区长分管领域重点工作清单》,协助分管副区长统筹推进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堵点卡点问题。全区上下在重点工作推进中,“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保持上下同频共振、全年高效落实的快节奏。
(四)实行“任务列表”“问题列表”“进度列表”清单制度。除“三个本子”月通报外,对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实行月调度分析。对融资贷款、土地出让、棚改旧改、项目包装、对上争取事项等重点工作及会议安排重要事项、领导安排重要事项、上级文件定的任务目标等,实行拉单列表、任务细化分解,进行精准调度,加快事项进度,提高推进实效;对上级检查和调度发现的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实行督导销号管理。
(五)实行重点工作月度总结制度。有关责任部门于每月初对上月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按照“内容言简意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数据支撑”的原则,认真填报体现全区重点工作进展的月度总结表,区级汇总填报济宁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月度工作模块。
二、强化交办事项落实
(六)实行马上就办求实效。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对区政府领导和相应上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区政府会议活动交办事项的转办分解要加快节奏,做到对批示交办事项即来即转不耽搁,对会议活动交办事项即定即分明责任,保持高效快速运转。各承办单位要强化“马上就办”意识和雷厉风行作风,以“严真细实快”的标准和追求,全力全速抓好执行落实。
(七)强化跟踪督办要结果。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要强化对区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和区政府会议活动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过程把控,建立专门台账,定期调度情况,持续跟踪进展,闭环销号管理。各承办单位要知责明责,全面强化目标导向和时限意识,对通过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和电话交办的事项和任务要在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认领、第一时间分办,及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化内部协调联动和督促督办,凝聚形成狠抓落实合力,确保交办事项件件有结果、事事快反馈。对不能按时报送办理情况的要及时沟通对接,对因客观条件确不具备办结条件的要及时书面说明情况。
(八)务必严格审核保质量。各单位对承担的工作事项,要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办理情况报送前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对国家和省“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的问题线索,要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严格处理过程,在核查报告中明确基本事实、核查过程、主客观原因、政策依据、排查整改等内容。对承办单位报送反馈的工作落实情况,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要认真审核把关,经常性开展“回头看”和抽查核验,坚决杜绝虚假应付、跑偏走样、漏题错项、数据造假、成效不实等问题,确保办理结果经得起检验。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给工作造成被动、在全区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曝光。
三、深化督查结果运用
(九)坚持督查考核相结合。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单位年终考核,实现重点工作落实和考核指标提升的统筹推进。政府督查部门加强与组织考核部门、作风建设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协作,紧盯关键指标和薄弱环节,加强日常监测和过程管理,及时提醒督办,将重点工作指标排名靠前靠后事项和被市通报重要事项纳入全区“争先榜”和“鞭策榜”建议名单,协同传递督查考核压力,激励和倒逼各单位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十)坚持通报预警相结合。倡树鲜明的激励与鞭策并用导向,常态化实施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由区政府督查室或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室具体负责实施(必要时可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实施)。区政府督查室或有关秘书科室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通报、区领导批示、新闻媒体及政务热线反映情况等,确定拟通报表扬或批评事项并调查核实,按程序报领导同意后,对推进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形成工作典型做法、鲜活经验的优先在区《推进落实经验做法汇编》中体现,优先向济宁市《推进落实经验做法汇编》报送推荐;对工作推进明显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情况转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委,作为对镇街和区直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加减分和工作执行力依据。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联动,对通报后仍落实不力、多次督办仍整改提升缓慢的,建议区纪委监委实施预警谈话;对工作落实严重不力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同意后转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启动问责程序。
(十一)坚持督事督人相结合。编印“三个本子”等工作情况通报时,坚持在通报工作情况的同时,指名道姓通报牵头区直部门、单位或镇街分管负责人并进行蓝黄红标注,实现督事督人相结合。蓝黄红标注情况报区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调研的重要素材和评价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四、统筹督查能力建设
(十二)构建大督查工作体系。完善区政府督查室牵头抓总、区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室共同参与、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协同配合的“1+6+N”(“6”随秘书科室设置数量相应调整)大督查体系。区政府督查室要发挥对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统筹带动区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室、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一体化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实现全区督查工作上下联动、横向配合、贯通融合、齐抓共管。
(十三)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加强督查队伍建设,明确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工作机构(责任科室),结合单位实际配备专(兼)职督查干部。区政府督查室要牵头建立全区政府系统督查系统工作人员信息库并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及时掌握调配全区政府督查力量,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异地督查等多种形式的督查活动。设立由政府系统督查专职人员和业务部门、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督查专家库,充分发挥相关领域骨干、专家、技术人才的专业优势,提高督查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各镇街、部门督查专(兼)职督查人员要积极参与区政府督查室组织的综合督查和联合督查、专项督查活动,督查专家库各专家要积极参与区政府督查室统一抽调组织的相关督查活动,以精湛的专业性增强督查权威,推动督查实效提升。
(十四)提升督查系统能力水平。探索实施“全区政务督查系统专业素养提升行动”,采取对区直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督查人员在市区政府督查室“以干代训”轮训一批、不定期跟班参与督查活动带动一批、定期开展督查培训班提升一批的方式,推动督查系统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对市区政府督查室组织的“以干代训”轮训和不定期跟班参与督查活动,各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主动参加。建立督查工作纪实计分制度,适时对区直部门、单位和镇街督查落实情况排名通报,激励全区政务督查系统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以过硬督查落实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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