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09: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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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33号,联系电话:0537-26098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锚定职能定位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领域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强化政策赋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主动向社会清晰展现年度履职成效。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以透明提效能,持续加力提振住房领域消费活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业务发展呈现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围绕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治理效能,主动将政策更新与服务城市发展的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通过组建政策宣讲、帮办代办等服务队伍,累计开展政策宣讲、上门服务等主题活动220余场,推动政策从“纸上”直达群众“身边”。全面梳理并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全流程服务指南与办事要件,推行标准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将公开、透明、服务的理念融入日常,切实保障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持续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与信任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制度化建设为支撑、以精准化服务为导向,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体系。严把信息公开质量与保密审查关,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推动工作规范化开展。全年累计审核各类公开信息158条,审核通过率98.7%,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错误信息发布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系统公开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资金使用、管理服务、运行效能、文明创建”等“五上”行动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及责任部门,使公众全面了解制度创新的方向与进度。二是定期通过新闻发布会或专题报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业务发展的关键绩效数据与运行情况,直观呈现“稳中有进、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主动将工作成效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增强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党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将制度管理运行与全局工作同频共振。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涵盖条例解读、保密管理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三是打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持续提升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科室间协同配合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中心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培训引导。开展常态化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覆盖全员的政务公开培训,让工作人员懂法规、知流程、会操作,提升整体素养。另外针对不同岗位聚焦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是建立联动工作格局。强化科室统筹协调,将年度公开任务逐项分解,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让协同有据可依。综合科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难点问题,促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始终贯彻“政策惠民、服务暖心”的主旨,我们坚持在服务中公开、在公开中服务,打造“儒韵清风·清廉公积金”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合规文化室等实体阵地,主动公开服务规范、展示廉洁形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非公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着力提升非公企业对公积金制度的认知水平和参与积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优质高效的公积金公开环境。

(三)2025年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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