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00:00:00

本报告由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联系电话:0537-207612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防震减灾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立足于防震减灾职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中心围绕防震减灾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发布具有防震减灾领域特色的重点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领域的关注。全年主动公开信息56项。其中,部门文件2项;文件解读3项;会议公开23项(全体会议1项,部门会议20项,专题会议2项);规划计划1项;行政权力2项(部门决策1项,活动开展情况1项);财政预决算4项;重点领域13项(震情信息13期);建议提案2项;其他法定信息6项(组织管理4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项,通知公告1项)。

 

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渠道等内容,对存在信息变更的内容及时更新维护,确保能够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紧紧围绕年度政务公开任务要求,强化信息发布与内容管理。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全流程管理,及时做好清理、修订与废止等工作,实现动态更新与常态化监督。定期开展网站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性等日常监测,及时排查纠正问题,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整理、公开各栏目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通过数字、图片等方式发布展示信息,丰富信息浏览体验感和快捷度。在新媒体建设方面,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2025年共发布科普信息、工作动态140余条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并公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发布《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压实工作职责。围绕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制定印发工作要点,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分工明确、落实到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防震减灾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发布形式不够多样、信息发布主动性有待增强等方面。下一步,中心将紧扣防震减灾核心工作,聚焦群众需求,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改进提升:

一是拓宽公开领域,突出核心工作重点。围绕地震监测预报预警、震害防御、科普宣传等关键领域,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公开防震减灾科普等实用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应急处置参与权。

二是丰富解读和科普形式,让信息更易懂好用。针对防震减灾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采用“一图读懂”、长图图解等形式,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避险技巧等内容讲得通俗、直观。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科普短视频和互动问答栏目,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能传播。

三是加强工作管理和培训,提升规范化水平。针对信息公开中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专业知识和政务公开业务相结合的培训,重点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政策解读等能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让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防震减灾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制订《2025济宁市防震减灾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责任主体、法律依据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相关资料纳入学习计划,挑选责任心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负责并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严格信息审核程序、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定期检查更新平台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度,未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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