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5:34:55

本报告由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col/col61604/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省运会指挥中心A区5楼,联系电话:0537—2967058 、296725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两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农业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本行政机关聚焦年度重点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所有信息均在信息生成后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42条。配发解读材料6件,其中,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1件,多角度解读政策10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政策及重点工作情况共计9场,其中筹备、组织举办5场、组织参与4场。主动公开部门办公会议15次,并全部进行图文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口径。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1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全年发生1件行政复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为免费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及时清理各栏目超过时效性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年内未出现被单项否决或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着力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做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工作。二是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机构和责任,落实审查职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三是扩展途径,接受监督。多渠道公开办事指南、办事依据等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不断改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行政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5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领域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需要进一步挖掘深度,拓宽广度,努力从多方面、多层次上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在关乎民生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服务民众、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如天气骤变等时效性很强的信息要及早发布,增强信息时效性和扩大信息传播范围;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信息发掘与公开。

(二)改进情况

2025年,本行政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努力提高主动公开水平,一是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理解,增强工作意识及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不漏掉,不该公开的坚决不公开;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报送公开政府信息,充实信息来源,增强信息时效性和公开效果;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认真、及时进行实施。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本行政机关共承办市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6件(其中,公开件21件)、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25件(其中,公开件21件),共计51件。内容主要涉及特色农业产业培育、渔湖产业集群发展、现代种业振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农机装备研发创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等多个方面,已于7月底之前全部答复完毕。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本行政机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延伸服务,通过各宣传渠道主动回应小麦、玉米、大豆病虫害防治、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要点、田间管理技术要点等方面的信息,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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