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6:41:50

济宁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济宁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http://www.jining.gov.cn)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崇文大道656号2105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7-77100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济宁市司法局加强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把握变化信息并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2025年,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079条,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39条;网站总访问量近6万余次;“法治济宁”公众号发布信息881条,订阅数超2万,通过全媒体平台向社会推送,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流程。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申请内容涉及查询规范性文件、法律援助等。同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了解需求,提高服务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须经过科室负责人、保密专员、分管领导三级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二是规范信息归档。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归档,建立健全信息台账,详细记录信息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渠道、公开时间等要素,实现信息管理可追溯、可查询。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更新失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建好网宣矩阵,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打造集信息发布、法律服务于一体的网络宣传阵地,在“法治济宁”微信公众号开设“规范涉企执法”“法治政府创建”“以案释法”等宣传栏目,上线智能法律服务平台。涵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等业务咨询及办理流程等信息,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法律服务。二是持续强化部门网站运行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格式,方便群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栏目运行情况,及时修复断链、错链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压实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体系,常态化开展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严格核查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类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及时收集采纳合理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济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部分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如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公共法律服务成效等方面,公开信息多以工作动态为主,缺乏数据支撑和深度分析,难以全面满足群众知情权;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通俗性有待提升,部分解读材料仍存在照本宣科现象,采用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较少;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个别科室存在信息生成后未及时公开的情况,尤其是部分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的公开滞后于工作推进进度。针对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不足,市司法局精准施策推进改进。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补充核心数据支撑,开展成效深度分析,全面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摒弃照本宣科,推行公众化解读,多采用图文、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针对性与通俗性。三是强化公开时效性,建立信息公开时限管控机制,明确各科室责任,督促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确保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公开与工作推进同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司法行政核心职能,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聚焦群众法治需求,重点突出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复议应诉、公共法律服务等核心领域公开,及时发布普法动态、复议案件办理指南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服务信息。优化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畅通官网、公众号等渠道,方便群众便捷获取法治服务资源。强化监督核查,定期自查整改,规范公开流程。截至年底,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提升。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特色领域公开,筑牢法治公开工作根基。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济宁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努力做到沟通上积极主动、办理中注重质量、回复时严格程序,圆满完成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2025年,共收到6件(分办5件、协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收到10件(主办3件、分办5件、协办2)政协提案,截至目前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文字版:济宁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图片版:济宁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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