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9: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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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审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省运会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37-216311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济宁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审计公开,通过多维度审计解读、分层级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正向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内容,通过配备流程图、标注公开时限和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发布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等,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及清理情况;发布局长办公会5次,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等列席会议,提高了审计工作透明度,增强了审计监督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聚焦依申请公开提质增效,制作简易流程图对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进行明确,为各环节经办人员提供清晰指导。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全年通过各渠道受理申请件1件,已按时答复申请人并获得申请人认可,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从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四审”工作制度,要求起草部门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类别,严格执行起草科室拟办、科室负责人监督、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审查及公开四步流程,确保信息经过层层把关。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紧紧围绕‌制定、审核、发布、清理‌四个核心环节展开,制定阶段开展公众参与和合法性评估;审核阶段由法规科室进行合规审查;发布阶段统一登记编号并配套解读;清理阶段每年全面评估,废止失效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集中优化栏目设置,重点展示机构职能、审计结果公告、部门预决算、人员招录和通知公告等核心信息,实现权威信息“一站式”公开。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将其作为重要补充渠道,优化微信公众号栏目架构、提升信息推送质量,扩大信息覆盖面和受众范围,全年发布审计动态、审计要闻等各类信息220余条,阅读量达11万人次,有效增强了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统筹推进,局办公室配备专人靠上抓落实。建立季度检查机制,每季对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已公开信息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举办现场培训会1次,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比如审计报告、整改报告中专业术语使用较多、案例解读较少,群众可读性、可理解性较低;现有公开方式多以单向发布为主,缺乏与公众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效的双向沟通机制等。对此,市审计局一是探索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审计小课堂”专栏,用图画、短视频等形式解读审计报告;二是继续开展“审计开放日”等线下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审计项目现场观摩,通过面对面答疑提升公众对审计监督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不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为全面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审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系统梳理形成本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并建立定期督导调度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节点推进、高质量落实。通过强化过程管理、压实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为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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