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5: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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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A-0437,联系电话:0537-2967222)。

一、总体情况

济宁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依托“济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济宁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三个主要阵地推进政务公开,共公开政务信息469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98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207条。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件,发布解读材料4篇、解读率100%;对外发布统计分析13篇,经济社会监测月报11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8篇,统计年鉴1份;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方式,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及时准确为申请人提供信息需求,提高答复质效。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数量较上年翻倍;其中,26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结。

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11件、占40.74%,部分公开6件、占22.22%,因本机关不掌握无法提供9件、占33.33%,因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1件,占3.71%。所有办件均不收取费用,均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济宁市统计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制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按照目录明确的公开范围,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前审核和保密审查责任与流程,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评估审查,保障信息及时、全面、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济宁市统计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便捷性与实效性。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信息内容建设,提升公开质效。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推送重要政务信息和统计数据,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和覆盖面。三是积极探索信息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创新路径,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统一规范、分工负责、协同共建”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日常监督和指导保障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集体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做法,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依法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济宁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业务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政务公开的新政策、新要求、新方法,同时开展内部经验交流分享会,相互取长补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强化创新意识,积极学习先进地区政务信息公开优秀做法,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5〕9号),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及时做好各类问题的改进提升工作,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本机关未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文字版】济宁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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