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2号(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0 16:16 信息来源:济宁市打击走私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公告〔2026〕132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关于发布部分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规范申报有关规定的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9月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6号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