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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爱国校区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2 09:22 信息来源:微山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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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发布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1530”安全教育制度

 

班级是学校的组成部分,也是学校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培养目标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连接学生、学校、教师和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工作中,扮演着前台主角的作用。因此,班主任的工作举足轻重,至关重要。为落实好班主任的安全教育职责,积极抓好“1530”安全教育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孟祥友

副组长: 张  伟 张  清  张青春

 员:任振华   刘雅晴 李牧清

及各级部主任

二、教育内容:

根据学校特点、季节的特点和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制定安全教育活动内容。

三、具体实施细则:

1.班主任要定期组织本班学生学习学校及班级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办法等,让学生知晓学校、班级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从而达到约束的目的。

2.认真落实“1530” 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前1分钟、每周五放学前5分钟、双休假期和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坚持对学生安全教育每日一提醒,内容要有针对性和教育性。要做好“1530”安全教育记录。

“1” 分钟:低年级班主任老师每天放学给学生进行1分钟安全教育;高年级要求每天一名学生给全班同学讲安全知识。

“5” 分钟: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对学生进行5分钟安全教育。(对一周的安全情况小结)

“30”分钟:节假日、放假前给学生上一节安全教育课。

3.班主任要不断创新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利用1分钟得到警示作用;利用5分钟总结本周安全工作,利用30分钟主抓领导给学生讲解安全重要性。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学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师生安全与健康,解决学校难以独立处理的复杂问题通过凝聚教体局、交通、公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文旅等多部门力量,实现快速响应、协同共治,为学校发展和师生的学习生活营造良好环境特建立“学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

、职责分工

1.学校

负责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在治安、交通、食品安全、文化环境、流动摊贩、校外托管机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问题相关信息,包括发生地点、频率、危害程度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吹哨”。全力配合各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必要协助,如人员信息、场地支持等。持续跟踪问题解决进度,对处理结果进行客观评价与及时反馈。

2.教体局

统筹协调“学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和规范。及时汇总学校“吹哨”信息,并精准分发至对应部门,同时督促各部门高效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积极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公正考核评价。  

3.交通部门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科学合理规划上下学时段临时停车区域,不断完善交通标识、标线,按标准设置减速带。加大执法力度,严查校园周边车辆违规停放、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在上下学高峰期,合理安排人员协助疏导交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公安部门

全力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加大巡逻防控力度,重点加强上下学时段巡逻频次。对校园周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快速响应、依法处置。指导学校完善安保设施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反恐防暴演练,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5. 市场监管部门    

加强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学校食堂、周边餐饮单位、食品销售店、药店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如电梯、游乐设施等,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对校园周边的经营户进行登记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6.行政执法部门  

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行为,努力维护良好市容环境。严肃查处校园周边违规搭建、乱张贴广告等现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

7.文旅部门

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书店等文化场所监管,严格杜绝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场所,严肃查处销售非法出版物行为。积极引导文化场所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二、工作流程

1. 问题排查: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动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等力量,全面收集各类问题信息。同时,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如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鼓励师生和群众积极举报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问题。

2. “吹哨”上报:学校对排查出的问题或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问题所属类别和相关责任部门。按照“一哨一表”的要求,填写《“学校吹哨、部门报到”问题清单》(附件1),详细记录问题内容、发现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电话(附件2)的方式向相关部门“吹哨”上报。  

3. 部门“报到”:相关部门在收到学校“吹哨”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不超过24小时)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与学校进行对接,了解问题具体情况,并制定初步的整治方案。对于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于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学校说明情况,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

4. 整治处理:相关部门按照整治方案,组织力量开展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在整治过程中,应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整治进展情况。对于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整治的问题,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5. 反馈评价:整治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学校反馈整治结果,并提交《“学校吹哨、部门报到”问题整改反馈表》。学校对整治结果进行验收评价,如对整治结果不满意,可要求相关部门重新整治或提出进一步的整改意见。同时,学校将整治结果和评价意见上报教体局,教体局将相关情况推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进行备案。   

、监督考核

1. 学校建立详细工作台账,如实记录各部门响应时间、处理措施、完成情况等关键信息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2. 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部门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3. 学校、家长、师生可对部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立即报告教体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同时对事故的初步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体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自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体局。

、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

 长:宋衍波  孟祥友

副组长:杨恒鑫、张  伟、张  清、张青春、李海燕、杜芳芳、任振华、杨  国、李  刚、王  琳、潘  

 员:各班主任老师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周上1堂安全教育课;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每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练。

二、安全教育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1、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2、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3、教导处职责

1)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重视课间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切实抓好课间、午休、晚睡时间学生的安全,杜绝打架斗殴现象;维持师生上(下)学(班)的秩序。

3)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5)学生节假日返校后要及时落实学生返校情况,对不能及时回校学生要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安全办公室。

4、教职工职责

1)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强化安全意识,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隐患,做到多引导、多跟班、多观察,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每学期要有安全教育计划,利用班(队)会,黑板(墙)报等进行安全方面的主题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于班级工作始终。

2)体育老师定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注意它们的保养与维修,体育(活动)课教师,认真上好每节课,指(辅)导学生,完成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课上不得随意离开体育教学现场。

3)任课教师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规制度

1、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立即进教室学习;

2)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课间文明活动,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3)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4)同学之间不打架、不骂人,有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5)学校食堂杜绝不洁食品出售,保持师生食用品清洁、卫生;

6)宿舍内严禁学生私装电器,严禁用明火照明。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需由家长同行;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

4)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之事,离家外出需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1)上、下学行路时靠右行走,不抄近路,不奔跑,不争挤,按时到校,及时回家;

2)骑自行车上路时,不骑英雄车,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驶;

3)自觉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等交通规则。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前报告制度,提倡徒步出行,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车辆;

2)活动前学校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

1)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以上制度望各责任人严格贯彻执行,凡因执行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对当年的评优、晋级要做一票否决,而且要责任追究当事人。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管理,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大型活动,是指学校在本校操场、礼堂等公共场所面举办的活动

(一)文艺演出活动;

(二)各类庆祝、庆典、集会等活动;

(三)体育竞赛、科技竞赛等;

(四)专题报告会等;

(五)新生注册报到;

(六)其它大型活动。 

二、政教处是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大型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四、大型活动按照谁主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五、政教处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审查工作,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提前五日向政教处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一)大型活动的总体方案。包括活动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参加活动的对象和主要领导、入场方式、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等;

(二)有关部门或校领导同意举办大型活动的证明;

(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实施方案以及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包括安全责任人、保卫人员数量、保卫人员任务分工和应急措施等。

六、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牢固安全,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检验合格;

(二)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夜间举办活动必须有照明设施及临时停电的应急措施;

(四)出入口畅通、标志明显,安全门必须是自由门或外开门;

(五)危险路段、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有明显警示标志;

(六)入场人员不得超过场地核定容量;

(七)总务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其它安全要求。

七、经学校批准(校长办公室和主管校领导审批)举办的大型活动,总务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并保证有效实施;

(三)活动开始前,会同举办者勘察活动场所,排除不安全隐患;

(四)根据大型活动规模,安排保卫力量;

(五)维护治安秩序,做好治安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六)保障活动场所通道、出入口畅通,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八、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有秩序地入场退场;

(二)严禁随意抛扔物品或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和其它妨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活动现场;

(三)严禁在禁烟禁火部位吸烟或私自动用明火。

九、参加大型活动执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大型活动举办者违反本办法,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办单位负责人进行查处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排查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我校校园管制刀具排查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园管制刀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孟祥友(校长)

副组长:张      伟、张青春

 员: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内容

学校师生私藏、携带的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其他各类非学习所需刀具,如水果刀、餐用刀具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木棒、锤子等。

三、工作措施

(一)学校校长是该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每学期领导小组要在全校最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要确保班级全面检查和收缴。同时各班主任要做好日常检查与发现工作。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在工作中要做到高度重视,细致入微,一个环节、一个部位、一个学生都不能疏忽大意。要把“禁止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进校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并切实将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做到日常化。

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上课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现学生藏有管制刀具的行为要立即收缴同时告诉班主任进行处理。

(二)进一步严格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行来客登记制,不明身份的人不得进入校园,社会闲杂人员,精神病患者或借招生推销等为借口的人员,要提高警惕,不得擅自准许进入学校。同时发现带有管制刀具的可疑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值周老师及领导,并强行扣留,同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切实加强值班教师值班管理和防范工作。

值班教师在课余时间,要加强校园巡查,尤其是在教室、操场进行经常性的督查,一旦发现学生打架或持有管制刀具,必须及时处理,有效防止校园伤害事件发生。

四、集中教育与排查时间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以内,必须组织专项排查和教育工作。针对小学生特点,该项工作的重点应该以教育和预防为主,以发现和及时收缴为主,要充分发挥校园安全员的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教育。

五、基本要求

(一)在开展该项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注重宣传教育,使学生明白收藏、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远离管制刀具。

(二)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全面提升学校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经费投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学校发现能力、自防能力和自护能力。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

(五)要加强协作配合。学校要切实加强与派出所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有效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应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交通安全知识。

2.定期邀请交通警察到校开展交通安全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3.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影片、图片展等,增强学生对交通事故危害的认识。

二、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登记制度

1.学校要对学生上下学的交通方式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家长接送等。

2.对于乘坐校车的学生,要登记校车的车牌号、驾驶员信息等。

3.及时更新学生交通方式的变化情况,确保信息准确。

三、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取得校车运营许可证。

2.校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良好的驾驶记录,定期接受交通安全培训。

3.校车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

4.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随意变更。

5.安排专人负责校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车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四、校园内交通安全制度

1.在校园内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2.限制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的行驶速度,确保学生的安全。

3.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追逐打闹、并行骑车等危险行为。

4.规范校园内停车秩序,为学生创造安全的行走空间。

五、家长接送制度

1.家长应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在指定地点接送,不得在校门口拥堵。

2.教育家长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3.如家长委托他人接送学生,应提前告知学校,并确保被委托人具备安全驾驶和接送能力。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欺凌学生教育惩戒制度 

 

学校应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在校规校纪中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明确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

一、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由班主任对欺凌者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班主任应当将欺凌行为记录在案,作为重复的欺凌行为的处置依据。对欺凌者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以下惩戒:

1. 班级内点名批评;

2. 责令学生及其家长赔礼道歉,由学生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3. 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 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5. 课后教导;

6.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二、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

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对欺凌者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以下惩戒:

1. 校内通报批评;

2. 责令学生及其家长赔礼道歉,由学生做书面检讨;

3. 增加一定数量的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4. 针对性的课后教导;

5. 给予纪律处分;

6. 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三、情节比较恶劣的较严重学生欺凌事件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在对欺凌者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以实施以下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1. 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2. 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3. 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4. 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5. 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四、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1. 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2. 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3.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4.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高中阶段学生,可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5.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五、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

1. 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案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2. 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学校教职工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2.本制度所称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3.根据本制度规定情形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的,应按照主管行政机关要求报告备案。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可对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在报案或举报时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公安机关。

4.校方相关人员应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私自传播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5.学校应该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对根据规定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而引发的纠纷,报告人不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干扰、阻碍报告的组织或个人,依法配合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6.负有报告义务教职员工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7.对于校方相关管理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根据其情节、后果等情况,监察委员会应依法对相关单位和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依法调查处理。

8.对于因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校方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单独或联合给予相关人员奖励、表彰。

9.强制报告责任学校主管领导应在本校指导、督促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本制度,并通过年度报告、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注重加强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教职员工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水平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涉校敏感事件安全工作联络员制度

一、人员设置

1. 总联络员:孟祥友

2. 专职联络员:张青春

3. 副联络员:宁元镇、王辰浩

4. 班级信息员:各班主任

二、对接单位

辖区派出所、乡镇学区、县教育体育局安全科。

三、工作职责

1. 日常联络

负责与公安、学区、教体局日常对接;安全隐患、重点人员、治安情况双向通报。

2. 定期通报

按要求每两周报送校园安全情况;每季度参加校警会商研判。

3. 即时报送

敏感案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续报、终报。

4. 会议与研判

组织参加安全会议、研判会商;传达上级要求,反馈本校情况。

5. 协同处置

事件发生时,作为学校第一对接人,配合公安、教育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善后。

6. 台账管理

建立信息通报、会议记录、处置档案,规范存档、严格保密。

四、工作要求

1. 联络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2. 反应迅速、报送准确、记录完整。

3. 严守保密纪律,不传播敏感信息。

4. 履职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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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资料使用流程,保障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依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覆盖学校所有视频监控设备(含摄像头、传输设备、存储服务器等)、监控资料,以及负责系统操作、管理、资料调取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坚持“安全规范、专人负责、全程留痕、保密优先”原则,不得用于与校园安全、教学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 设备与存储管理

第四条 学校安保部门为视频监控系统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设备日常管理:

每日巡检设备运行状态,确保摄像头角度精准、画面清晰,存储系统正常工作,发现故障立即报修并记录;

定期维护设备,清理摄像头镜头、检查线路连接,保障系统24小时无间断运行。

第五条 监控资料存储严格执行期限要求:

校门口、教学楼出入口、食堂后厨、财务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视频存储期限不少于90天;

教室、操场、楼道、非重点区域办公室、图书馆等,视频存储期限不少于30天;

存储资料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删除、覆盖,存储设备更换前需完成数据备份。

第三章 资料调阅与拷贝管理

第六条 监控资料调阅、拷贝仅限以下合规场景,且需履行审批流程:

1. 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等法定单位因办案、检查需求调阅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工作人员有效证件,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安保人员陪同操作;

2. 学校内部因安全事件调查、事故责任认定等工作调阅的,需由申请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注明调阅事由、资料时段、申请人),经安保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

第七条 监控资料调阅需全程记录,建立《学校视频监控资料调阅登记台账》

第八条 严禁任何个人以私人目的(如查看师生日常活动、非工作核查等)调阅、拷贝监控资料;严禁将监控资料泄露给校外无关人员,或通过微信、QQ等网络渠道传播。

第四章 人员责任与保密要求

第九条 监控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需经专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设备操作流程、制度要求,严格按规范操作,避免因误操作导致数据丢失或设备损坏。

第十条 相关人员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监控设备位置、存储密码、查阅权限等信息;离职时需办理工作交接,移交所有操作权限及相关资料,签署《保密承诺书》。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岗位调整、纪律处分;若因违规操作导致监控资料泄露、丢失,或引发安全事故、法律纠纷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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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 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孟祥友

副组长:  

成员:各级部主任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设备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 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 1-2 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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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日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

2、检查组成员: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3、检查方式:看材料、查记录、听回报、看现场。

4、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6)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线路敷设是否符合

规范,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现象;

7)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由校内用人单位

负责);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9)食堂、教室和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在门窗等部位是否存在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11)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5、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填写火灾隐患报告书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6、巡查记录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火灾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鲩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

碍物的:

7)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

响使用的;

8)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9)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10)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11)对火灾隐患经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12)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当当场责令整改,并由负责组织检查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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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学校消防宣传阵地。

通过在校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在教学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学校消防宣传氛围。

二、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1.每次放寒、暑假及长假学校要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教育,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2.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学期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好学校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四、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素质。

学校应当每学期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疏散应急演练

五、积极配合辖区消防管理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对学校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工作,提高教职工消防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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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明火或高温的作业活动。

三、动火作业分类

1.特殊动火作业: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四、动火审批流程

(一)申请

1.动火作业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前,应详细填写《校内动火作业申请表》,内容包括动火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动火起止时间、作业人员及资质证书编号、现场安全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信息。

2.申请表需经所在部门(如后勤部门、基建部门等)负责人初步审核签字同意后,提交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二)审批

1.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申请表后,应根据动火作业的分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勘察评估。

2.对于二级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3.对于一级动火作业,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外,还需报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审批签字。

4.对于特殊动火作业,需经学校校长审批签字,并邀请消防等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现场指导。

5.审批人员应在认真审查申请表及现场勘察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如不同意动火作业,应明确告知申请人原因,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作业准备

1.动火作业批准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和现场安全监护人召开动火作业前的安全交底会,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人员应检查动火设备(如电焊机、气焊设备等)是否完好,气瓶的安全附件(如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3.现场安全监护人应提前到达动火作业现场,检查并清理周围的可燃物,确保动火区域周围环境安全。必要时,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作业实施

 

1.动火作业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严禁擅自扩大动火作业范围或延长动火作业时间。

2.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焊接面罩、防护手套、防火服等)。

3.现场安全监护人应全程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动火作业现场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如发现异常情况(如火灾隐患、设备故障等),应立即报告并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五)作业结束

1.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动火设备电源、气源等,将动火设备和工具收拾整理好,带出作业现场。

2.现场安全监护人应检查确认现场无残留火种、无安全隐患后,在《学校动火作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作业结束。

3.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将申请表交回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备案,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作业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动火管理工作。

五、安全措施

1.凡在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必须先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如清除周围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等。

2.动火作业使用的气瓶应分类存放,保持安全距离,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3.电气焊设备的电源线、焊接电缆应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老化等现象,电焊机应接地可靠。

4.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和坠落伤人的措施,如设置接火盆、系挂安全带等。

5.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需暂停作业或人员离开现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熄灭焊炬、关闭气源、电源等,并安排专人看守。

六、培训与教育

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相关人员(包括作业人员、现场安全监护人、部门负责人等)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动火作业安全知识、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置方法等。

2.新入职或新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监督与检查

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动火作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动火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操作规程等。

2.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暂停作业等处罚;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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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工作考制度

 

根据有关校园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的监管,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制度》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考核及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长:孟祥友

副组长:张     张青春

 员:安全办人员、政教处人员

三、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

根据学校园安全处置委员会工作职责、校园工作联动机制、风险管控清单、整改清单进行考同时,依据学校考评机制将学生安全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纳入全体教职员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

教师学生安全防治情况在检查中赋分总值为100分。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中,学生安全防治情况5%的权重。

一)扣分处罚

在检查中发现以下行为的,进行扣分处罚。

1.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日常检查中,责任清单中一项没做好,每次扣1分。

2.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检查中,风险管控清单中一项没做好,每次扣10分。

3.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检查中,整改清单中一项没做好,每次扣100分。

(二)一票否决

有以下情况,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市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伤亡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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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制度

 

有效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让学生了解并遵守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校门口安全值勤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护导人员佩戴“护导执勤牌”、穿着红马甲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生上学放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相互追逐嬉戏,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电动车上学。

、进一步强化校园车辆管理

(一)强化机动车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非学生在校时间,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

2.在学生非在校期间,所有驶入校园的机动车限速15公里/小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禁止鸣笛。

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必须减速或停车观察,注意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3.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不得随意停放。严禁在校园道路上随意停车或有其他妨碍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和道路畅通的行为。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4.禁止私接电源为新能源车充电。

5.校内施工及特种作业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要由主责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管,严格按照制定路线行驶和进出校园,严格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

6.在学生上放学期间、课间、课间操期间、课外活动期间,严禁一切车辆进校园。食堂送货车辆限制在早上、下午两个特定时段出入校园,同时要求进校园车辆限速在15千米/小时。

7.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外来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二)强化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管理

1.未经审批的电动自行车严禁进入校园。

2.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出入校门、通过路口时必须减速或停车观察来往车辆和行人,经过有障碍区域时,必须下车推行通过。

3.校园内骑行非机动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须在规定区域内停放,摆放整齐有序,严禁在各类通道口停放非机动车。同时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与机动车、行人要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要主动避让行人。不得逆行、超速、戴耳机、接打电话或在人行道上骑行,严禁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行驶时,车上人员必须佩戴头盔等防护设备。

4.电动自行车应在规定停放区有序停放,不得在消防通道及其他非停车区域停放。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进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内,禁止“飞线充电”等违规充电行为。

五、学生交通安全行为守则

(一)行走安全守则

1.行人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过马路须走人行横道。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禁止闯红灯。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或者在未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穿马路,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准追逐、奔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5.过马路时,要直行,不要斜穿马路,不要在马路中央突然回头走(这样会让机动车司机措手不及)。

6.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马路,不得翻越马路中间的护栏、隔离栏。

7.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小心谨慎,不要埋头看书或者做其他分心的事情,不准在停止的车辆前面或者后面猛跑。

8.不准在道路上玩耍、游戏、打闹,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9.遇上雾、雨、雪等天气,走路时不要让衣帽、雨具挡住自己的视线,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可以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乘车安全守则

1.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很可能会因为受热、受挤压或遭遇意外情况而引起燃烧或者爆炸,从而危及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在等候乘坐公共汽车时,要在站台上或者指定的定点候车,要等进站的车辆停稳后再按顺序上车,上、下车门时要扶好,防止摔倒。

3.车门关闭后,未上车的人要远离车辆,不要强行扒车、追车。

4.上车后,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分腿站立,握紧扶手,以防在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在乘车过程中,不要把头、手、胳膊仲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物体碰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6.到站后,要等车辆停稳了再下车,下车时应先观察车门外的情况,防止被来往的车辆撞伤。

7.下车后,应尽快走上人行道,不要在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者猛跑过马路,否则极易被来不及躲闪的过往车辆撞伤。

8.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的乘客当应系好安全带,以免在车辆紧急刹车或者发生追尾时自己的头部撞向挡风玻璃而受伤。

9.需要乘坐出租车时,应在路边伸手示意,切忌站在机动车道上招呼车辆,以免被招来的车辆或者路上来往的车辆撞到,要在出租车站或者出租车可以停车的地方上、下车。

10.不要乘坐有明显的质量问题的“病车”,不要乘坐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和其他没有载客的运营资质的车。

11.发现司机醉酒、过度疲劳或者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的,不要乘坐其驾驶的车辆。

12.不要乘坐超载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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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部巡查管理制度

 

一、门卫必须 24 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按照五部巡查严格 检查来访人员。

二、值班领导每天带领当日值班人员安全巡查,要求写好值班记录,穿防刺服、持器械。

三、校门必须 24 小时封闭,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四、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五、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 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六、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 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 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 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 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 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七、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 (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八、凡外出学生, 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

九、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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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创造一个安全 稳定的和谐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机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值班制度。

学校值班按工作职责要求,分日常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期 值班、领导代班。

一、日常值班

保卫(门卫)安全值班,由保卫(门卫)负责,坚持24 小时值班,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校内安全巡视检查。

2.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询问、证件查验及登记。

3.负责学生出入校园手续的查验和登记。

4.负责校内突出应急安全事件的处置。

5.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二、法定节假日值班

法定节假日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并且有领导代班,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及财产物品安全,加强校内安全巡视检查。

2.负责假期校园卫生清扫。

3.负责上级机关工作检查和外来人员工作联系接待。

三、寒暑假期值班

寒暑假期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其主要职责同法定节假日值班职责。

四、领导代班

领导代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参加代班领导为校长、副校长、学校中层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各值班工作人员值班检查。

2.负责处理和解决各值班人员反映的问题及事项。

3.负责督导节假期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

4.负责节假期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

五、值班人员的奖惩

1.对在值班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件,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等突出表现者,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反值班制度、工作失职、误班漏值、擅离值班岗位,给工作 造成影响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处理。 给工作造 成损失及安全后果者,视情节轻重,除经济处罚外,将给予辞退,触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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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

 

校园欺凌班级信息员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监督和防范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通过班级信息员的参与和配合,实现对欺凌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处理,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一、信息员选拔

校园欺凌班级信息员由全体同学自行推选产生,每个班级至少选派一名信息员,负责本班级内的欺凌行为监督。信息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德和正直的性格,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校园欺凌防范工作中。

二、信息员职责

1. 收集信息:校园欺凌班级信息员需要及时收集本班级内发生的欺凌行为信息,包括目击情况、受害者受到的伤害等内容。

2. 报告情况:一旦发现欺凌行为,信息员需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班级管理老师做出报告,让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介入处理。

3. 宣传教育:信息员还需积极参与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同学们的防范意识和团结友爱精神。

三、信息员权利

校园欺凌班级信息员在行使职责时,有权力要求同学们如实告知欺凌情况,不得对信息员进行恶意攻击或隐瞒重要信息,确保信息员的安全和权益。

四、信息员考核

校园欺凌班级信息员的工作情况需定期考核,评估其在欺凌防范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效,及时给予表扬或指导,确保信息员制度的有效运行。

通过建立校园欺凌班级信息员制度,可以有效提高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现率和处置效率,为全体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共同努力构建美好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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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信息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平安、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掌握我校学生欺凌情况,建立学生欺凌息报告制度如下:

一、成立学生欺凌报告小组

  长:宋衍波  孟祥友

副组长:张        张青春

  员:杨海燕  任振华            

        刘雅晴  李牧清     杜芳芳

网络欺凌专员:张青春

二、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报告举报号码

学生欺凌报告举报联系人清单长期张贴与学校公告栏及各班级。各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欺凌报告举报联系人清单。

三、认真组织学生欺凌专项治理

学校要扎实抓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防范工作。随时接受教育督导室和局平安办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四、及时接收及时处理学生欺凌事件

各班将通过主题班会和网上家长会通知全体学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学生被欺凌,应主动制止,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严重欺凌事件迅速拨打110报警。各班主任和接到举报的人要主动调查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五、层层上报情况

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要及时了解校园学生欺凌情况,按要求将情况息报镇教育局平安办。

对社会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向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以及采取的措施。报告内容应当准确、客观、详细,不得迟报、谎报、漏报。事件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报告。 

学校上报程序如下:

现场发现的学生或老师要上报办公室——办公室通知领导小组成员、附近老师、值班老师——校长要上报教安全办。

六、及时调查处理

值班领导和安保人员要及时发现和报告,协调校园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理,对欺凌学生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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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和干预制度

为全面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疏导学生心理问题,预防极端心理事件发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架构与职责

1. 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心理教师、班主任、政教处工作人员。负责统筹规划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审批心理干预方案,协调家校社资源。

2. 核心执行团队职责:

心理教师:承担日常心理辅导(个体/团体)、心理测评、危机干预专业指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培训。

班主任:作为学生心理状况“第一发现人”,负责日常观察、初步疏导,及时向心理教师反馈异常情况。

政教处: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对接家长与校外心理机构,跟进干预进展。

二、日常心理辅导机制

1. 常规辅导服务:

开设“心理辅导室”,每周固定开放,学生可通过“预约登记”申请个体辅导,解决学业压力、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问题。

每学期开展团体心理辅导,针对特定群体(如新生适应、毕业生焦虑)设计主题活动,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

2. 心理健康教育普及:

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校本课程,每月安排1课时专题教学,内容涵盖情绪管理、压力应对、生命教育等。

利用班级群、公众号推送1期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关注心理、主动求助”的校园氛围。

三、心理风险筛查与分级

1. 定期筛查: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由心理教师组织全体学生完成标准化心理测评,掌握学生心理状况。

2. 风险分级标准:

一级(一般关注):偶有情绪波动(如短期焦虑、低落),能自行调节,不影响学习生活。

二级(重点关注):持续存在心理困扰(如长期失眠、人际回避),影响正常学习,需专业辅导干预。

三级(危机预警):出现自伤、自杀念头或行为,或有极端情绪爆发倾向,需立即启动紧急干预。

四、心理危机干预流程

1. 危机识别与上报:班主任、同学发现学生有三级风险表现(如言语流露“不想活了”、伤害自己行为),需立即告知心理教师与政教处,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同步联系家长。

2. 紧急干预措施:

第一时间安排心理教师或专业人员与学生沟通,稳定其情绪,避免单独相处;若有自伤行为,立即送医处理。

24小时内与家长面谈,说明情况,建议家长陪同学生到正规心理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必要时办理休学治疗。

3. 后续跟踪与帮扶:

对干预后返校的学生,心理教师每周进行1次个体辅导,班主任每日关注其在校状态,建立“家校每日沟通”机制,及时调整帮扶策略。

对二级风险学生,心理教师每两周开展1次辅导,班主任每月与家长沟通1次,持续跟踪至心理状态稳定。

五、家校社协同机制

1. 每学期对家长普及心理问题识别方法与沟通技巧,引导家长重视孩子心理需求,避免过度施压。

2. 与本地精神卫生中心、公益心理机构建立合作,对超出学校辅导能力的案例(如确诊心理疾病),及时转介并协助家长对接专业治疗资源。

六、保密与责任要求

1. 严格遵守“心理保密原则”,学生心理信息仅用于辅导与干预,未经本人及家长同意,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但涉及自伤、伤人风险时,可突破保密限制,优先保障学生安全。

2. 对未履行观察、上报职责,导致学生心理问题延误干预的班主任或教职工,纳入绩效考核负面评价;对积极参与心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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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室工作制度

 

1、心理辅导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心理辅导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为来访者提供心理测试和结果分析,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掘潜能。

(2)为个别有心理困扰的来访者进行鉴别、疏导、调整。

3、辅导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4、辅导员应本着真诚、尊重、温暖、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5、辅导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

6、辅导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7、每次咨询结束后,辅导员应及时整理咨询记录,分类存档。

8、当班辅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咨询环境。

9、辅导员应爱护辅导室的物品,保持好辅导室卫生。

10、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辅导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1、辅导员若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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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1、心理辅导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2、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3、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4、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5、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

6、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辅导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7、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中午12: 00--13: 00。

8、当天的心理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打开心灵的门窗,让阳光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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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教育教学中。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在学校发展中要规划心理健康教育。

2、每学期初制定计划,每学年第二个学期的第三周是学校生命教育的启动周,学期末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4、利用班主任例会,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班主任工作研讨,交流工作经验和困惑。

5、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交流教育故事,提高教师队伍心理素质和心理教育理论水平。

6、各年级定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研讨会,提高教师辅导学生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7、校工会积极开展丰富的活动,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师队伍的健康心理素质。

8、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把握时代脉搏,倾听学生的心声,要符合文化传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开展相应的丰富多彩心理教育活动。

9、心理辅导学生要面向全体,同时关注差异。辅导要注重全体性、预防性;重视过程性、差异性;立足主体性、发展性。

10、心理辅导教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可上岗。建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由心理教师做好咨询记录、咨询信件等材料,为保障个案学生的档案的私密性,除了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单独在咨询室。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

11、将心理健康教育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12、加强家校合作,开展家长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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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区域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区域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教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排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生在安全区域内活动。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液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

    2、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3、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若出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医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4.协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5、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6、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四、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职责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的安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教导处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教、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年级组长要安排好上午课间操和下午晚自习的楼梯值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年级组长、班主任做好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对突发事件如断电、失火、地震等。到班级内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聚。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教导处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顽,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教护,并通知学校政教处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图书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图书室各部位的安全:书库、教工阅览室

2、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馆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3.对图书馆各位老师进行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做到人人学会使用电闸、灭火器,室内无人时及时关闸、关灯,经常自查图书馆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4、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疏散学生的同时向上级报告;

5、上班坚守岗位,下班注意锁门、关窗,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校外周边区域安全巡逻执勤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较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安全防范,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严格请假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做到不退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小顺对

    3、值勤中要做到三勤:勤间、勤转、勤观察。

勤问: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及时查问,弄清情况。

勤转:巡逻人员在校内每小时检查次,对各岗位之情情况要认真检查。

勤观察: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勤观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向值班领导汇报、

    4、大型教研、培训活动要做好会议前参会人员的盘查询问、会议期间的周边遥查,会议结束后人员车辆有序疏散工作。

    5、巡逻队担负校内外巡,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应对突发治安灾害事故等任务。工作中要文明执勤,大胆管理,注意方式方法,处理问题要果断,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6、在午休期间,特别要加强巡逻,发现迟到同学马上查明原因,不定时到学校周边、塘、河、堰巡查。

    7、发现犯案分子要勇于抓获,对灾害事故要及时来取措施,要具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有功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8、禁止酒后上岗巡逻,不打胃人,不打击报复,不才难群众,不徇私情和假公济私,禁止私自处罚。

    9、巡逻人员要认真负责,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失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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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校园卫生管理,营造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职责

1. 成立校园卫生管理工作小组,校长孟祥友任组长,副校长张伟任副组长,后勤部门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统筹推进校园卫生管理工作。

2. 明确分工:后勤部门负责校园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设施维护、消毒防疫等工作;班主任负责班级卫生管理、学生卫生习惯培养;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校园卫生维护。

三、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1. 公共区域:后勤保洁人员每日对校园操场、楼道、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干净、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每周开展1次全面消杀,重点清洁卫生死角。

2. 教学区域:各班实行卫生值日制度,每日放学后清扫教室,整理课桌椅、黑板,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定期擦拭门窗、教具,确保教室整洁明亮。

3. 垃圾分类:校园内设置分类垃圾桶,师生自觉将垃圾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后勤部门定期清运垃圾,保持垃圾桶及周边环境清洁。

四、个人卫生管理

 

1. 学生需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物、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保持个人仪表整洁。

2. 教师以身作则,注重个人卫生,保持办公区域整洁有序,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 学校定期开展个人卫生检查,将卫生习惯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五、食品卫生管理

1. 校园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期参加卫生培训。

2. 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食堂每日清洁消毒,保持就餐环境整洁。

3. 严禁学生携带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入校,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1.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午检,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学生,按流程上报并妥善处置。

2. 校园内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防止疫情扩散。

3. 定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通过主题班会、钉钉群推送科普链接等形式,提升师生防控意识与能力。

七、卫生设施管理

1. 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护校园卫生间、洗手池、垃圾桶等卫生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及时补充洗手液、消毒液等卫生用品。

2. 教学用品、体育器材等定期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八、监督与考核

1. 卫生管理工作小组定期对校园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将卫生管理工作纳入班级考核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对卫生工作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卫生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九、附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及在校内活动的其他人员。

2. 本制度由校园卫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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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学生保护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 建立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学校建立由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年级部长、班主任代表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由分管安全孟祥友校长分管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组织干部、党员、教师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教师师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守则》。

三、 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要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保护体系。加强门卫制度,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联系工作、家长来访须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传达室设来访接待室。建立一支师德高尚、责任心强的教师课间巡视、护导队伍。学校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由校领导或中层干部担任,负责当天学生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加强课间巡视,午间看餐以及偶发事件的处理等早晨学生进校、中午、下午学生放学学校还在校门口增派教师值勤,加强校门口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装校园网络监控系统和校园周界报警系统、在传达室安装110报警按扭,在校门口、操场等处安装探头等设施。监控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和异常现象在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部门。

四、 维权制度

学校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开展教学活动,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制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措施。学校不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性活动,不将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

学校和教师不得歧视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擅自停学生的课,不随意开除学生。

五、配备合格心理指导专职老师

学校安排专任心理辅导老师负责开展学生的个别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

六、 预警、预防制度

学校对品行有缺陷的学生要有帮教转化措施,落实三级帮教制度,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做好预防、预控工作,防止案发率。学校要不定期对学生进行珍爱生命的教育,通过观看录像、听报告、进行消防等各种演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能力。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特殊关心、特殊爱。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及时救助,告知家长、教育局有关科室、保险公司,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材料,妥善处理等程序进行有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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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制度

 

为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切实有效的防治校园欺凌,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成立防治校园欺凌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1.组长:孟祥友

职责:

1)学校防治校园欺凌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

2)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成员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副组长:张伟 张伟

职责:

1)负责校园欺凌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落实。

2)负责与公安、教育局等部门沟通、协调。

3)负责防治校园欺凌教育宣传督促检查工作。

3.成员: 任振华 李海燕 付正全 王琳 杨国

        杜芳芳 李刚 刘雅晴 李牧清 张青春

职责:

1)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

2)负责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突发校园欺凌事件临场处置及上报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教育,预防为主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中小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结合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工作,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2)加强法治教育。扎实开展“法德共进,建设文明和谐学校”、“法治进校园”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遵循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对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

4)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做好家校共管,共同助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加强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按要求配备安保人员和安保器械,加强课间以及放学后的安全巡视,落实门卫登记管理、行政值班值勤等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2)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3)完善发现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4)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

3.加强合作,齐抓共管

1)学校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根据职能分工,密切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做到联防联动。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治理,预防和制止侵害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对教职工培训,使教职工学习和了解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提高学校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3)加强对反校园欺凌的宣传力度,营造反校园欺凌的良好社会氛围。

4.保护遭受欺凌学生身心安全

建立欺凌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5.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6.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欺凌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四、欺凌事件处理程序

1.校内一旦出现校园欺凌或其他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小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如需要的话,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主任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各任课教师到各自岗位及时开展工作。

.如有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

五、善后处理

1.现场处置

保护现场,向当事人及目击者进行取证,调用监控录像等取证。若涉及到警方行动,则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秩序处置

先疏散无关人员,在完成取证后,再疏散相关人员,尽量恢复正常的校园秩序。若涉及到警方行动,则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3.事件通报处置

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被欺凌者和其他人情绪。及时上报学校和上级教育领导机构。

4.事后对校园欺凌各方的处置

1)学校指派的专业人员应与欺凌者与被欺凌者所属班级的班主任积极沟通,充分了解学生具体情况,提高矫治的针对性。要对被欺凌者进行必要的疏导,通过活动帮助其抚平心灵创伤、培养自尊自信。同时也要对欺凌者进行心理干预,了解欺凌者实施欺凌的原因。

2)专业人员应为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建立单独的成长档案,便于学校、家长、班主任及时跟踪治疗情况。若欺凌者表现出分享、合作等亲社会行为时,教师应及时给予正强化,不断巩固欺凌者的亲社会行为,减少攻击性行为的产生。

3)班主任应经常关注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密切注意其后续动向,重点关注仍有问题的同学,防止欺凌或被欺凌现象的重现。班主任要告知所有家长:重视校园欺凌行为。在遇到孩子欺凌他人时应采取严厉的管教方式,不能姑息纵容甚至成为孩子欺凌行为的帮凶;在遇到孩子受到其他孩子欺凌时,应主动询问学生,了解被欺凌的原因及过程,采取合理的措施。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预防性骚扰、性侵害工作制度

 

由于青少年的身心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判断辨别能力差,常常遭受来自各方面的侵害,特别是遭受性侵害现象日益严重。但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重视对小学生遭受侵害的预防工作给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对于广大少年儿童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能更好地保护学校少年儿童免受侵害,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预防小学生免遭侵害工作的管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长:孟祥友

副组长:张伟、任振华、杨国、张青春、王琳

 员:各班班主任

 二、多渠道对学生进行预防性侵犯教育。

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主任利用主题班会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侵犯教育。广泛宣传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了解预防侵犯的知识,知晓什么是性侵犯,遭遇性侵犯后如何寻求他人帮助。教育学生特别是女生提高警惕,外出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三、定期不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

领导小组要督促班主任做好学校师生的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班内女学生有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教职工特别是男单身教师是否有逗留女学生在单独场所现象。对学校某些隐秘场所要经常巡查,防止有侵害行为发生。

四、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加强学校“三防”措施,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对学校施工人员要实现监控,防止其对学生发生侵害行为严禁学生私自外出

五、切实加强教职工管理和法制、师德教育。 

学校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员工。加强对教职工的师德考核与评价,加强师德教育工作。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向上级报告处理。以防个别教职工出现不良行为,从而侵害学生。

学校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六、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班主任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动向,提醒家长尽量多时间陪孩子,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对留守儿童要特别关心留意,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家长,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七、妥善处理性侵犯事件

一旦发现学生在学校内遭受性侵犯,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且要注意实现保密制度,以保护学生的隐私,防止造成更大的不良后果。同时学生要及时开展心理辅导,让学生及时走出心理阴影,有要转学的要予以安排。同时要控制好性侵犯者,防止其出逃,以便将其依法处理。

八、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学校要组织人力对学校及周边安全形势进行分析,掌握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周边巡查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校女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学校要将预防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预防小学生性侵害工作机制。

 

                    

 

 

微山县夏镇街道爱国小学

周边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生安全问题已经从校园内部转移到校园周边,校园周边环境对学生安全影响巨大,已经严重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政府、学校、社会、家长等主体必须重视起来,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保护伞。

一、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概念

学生安全区域制度是在学生安全区域内,通过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改进学校周边的经营秩序、交通秩序等,为学校和学生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的一项探索性的创新举措。学生安全区域的距离分别为学校周边200米和50米,包括学校门前及两侧范围,由此距离划分了两大制度:禁止制度和护学制度。禁止制度是刚性区域制度,是指在学生安全区域内禁止设立任何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属于要求制度。食品摊贩不得在200米内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禁止设立娱乐、上网服务、彩票点、油气站等场所;50米内禁止设置农贸市场、垃圾站和地上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通信、电汽油等公共管道铺设不得穿越学校,并控制安全距离。护学制度则是弹性区域制度,是指在学生安全区域内应该采取的保护措施,属于保障制度。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高峰勤务机制;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住建、环保、交通、质检、消防、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

二、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的目的是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目前,我国校园周边环境不容乐观,这给社会安定增添了各种不利因素。

1)安全隐患数量众多、种类繁杂。校园周边环境主要有治安、交通、消防、食品卫生、文化等安全隐患,重点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三个方面。

第一,交通安全隐患。我校虽然是新建学校位于南部新城,属于交通要道,道路狭窄拥挤,来往车辆多,车速快、流量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紧邻一路口未安装红绿灯,严重影响了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

2)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经笔者调查,学校周边的小吃店和流动摊贩不少于10个,小吃店条件简陋,卫生差,而流动摊贩大多是无证经营,数量多,占用校园周边的交通要道,更是引起交通堵塞的一大问题。

安全隐患易演变成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危害严重、影响深远,若不加以有效地管控和化解,安全隐患就会演变成安全事故。安全事故不仅会破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重的更会危及学生的性命。

三、未成年人的保护需求

未成年的中小学生是整个社会的弱势群体,需要予以特别保护。首先,中小学生缺乏科学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很容易受到安全事故的影响和危害。其次,青春期的叛逆心理使学生产生情绪波动,缺乏正确的价值判断,校园周边环境杂乱,各种娱乐场所的不良风气引诱着学生沉迷其中,甚至引发其从众心理,导致暴力行为。最后,由于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社会经历少,经验不足,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脆弱,更易受到挫折与打击,很容易出现心理疾病。因此,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护,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四、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的路径

在社会治理全面创新的背景下,我国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必须采用由政府职能、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多元主体治理路径,单独使用任何一种路径都无法实现学生安全区域的有效治理,只有把三种路径结合在一起,同时切入,才能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

1.积极协调政府主导关注校园周边,设定学生安全区域

通过积极协调政府部门针对学校周边安全的问题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合作,具有权威性。第一,出台学生安全区域法律制度。法律具有强制性,政府应该积极配合学校的安全治理,推动立法部门出台强有力的法律政策。第二,设立学生安全区域治理的行政机构。应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学生安全区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县食品药监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消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承担治理工作。必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三,建立学生安全区域治理的风险评估标准和监管制度。先由各部门针对学生安全区域的相应领域做出风险评估,由学生安全区域治理联席会议综合整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定期对学生安全区域进行监督和管理。

2.积极利用派出所、交警、及学校教师的力量对学校确保安全区域的安全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安全。

3.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周边安全的治理

调动社区、家庭、多媒体的力量,共同参与到学生安全治理中来,具有全面性。第一,鼓励社区参与其中。目前,我国实行学区制,这为社区保护中小学的安全提供了便利条件。让社区成为建设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的主干力量,政府可以采取奖励性政策,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到学生安全建设中来,真正发挥社区居民在校园周边的监督作用。第二,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目前,家长教育卷入的重点已从学业卷入转向校园安全,家长开始重视学生安全问题。因此,家长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对孩子产生积极的榜样作用,从而提升家庭教育质量。第三,发挥媒体的正面效应。大众媒体的报道对学生安全治理有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一定要合理运用媒体,规范报道,广泛传播安全知识,保证媒体的正面效应最大化使用。

综上所述,切实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安全,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已经成为必然,尽管这项任务还很艰巨,但笔者认为,只要全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努力,势必可以给孩子一片美好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