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社字〔2026〕5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5 14:55 信息来源: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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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供销社2026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济宁市供销社2026年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推动总社八代会省社五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好抓调研、提建议、强监督、促落实职责,服务保障“1421”总体工作布局,助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监事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事会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紧紧围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推农业强市建设供销社中心工作,以高质量的监督、服务、保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机关党委、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

2.强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突出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社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市社党组、理事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对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的监督,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确保重点工作和重要举措按时完成、取得实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

3.细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股权投资重点项目库,2026年度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建立季监控、年报告工作机制,每季度监督检查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每半年监督检查项目单位经营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联合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协力推进问题整改,形成监督合力。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和各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资本运营科、财务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4.深化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监督。积极推动社有资产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出资人监管机制,动态完善联合社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清单,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充分发挥前置研究和审核把关作用。健全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定期听取社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情况汇报。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优势,有针对性地对社有企业资产负债、经济效益和重点项目等开展审计,持续开展社有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管理,多措并举盘活闲置资产。(资本运营科牵头,办公室、财务科参与)

5.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水平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市供销社改革发展,聚焦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提质增效,促进社有企业健康发展、基层组织振兴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对策建议的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发展规划科牵头,各科室参与)

6.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各地供销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向全市系统推广、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供销社报送。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督促各级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信息员的作用,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办公室、发展规划科牵头,各科室参与)

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市社主任办公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审计开展及问题整改等重点事项监督工作汇报。强化监事会与纪检监察、督查、审计、财务等部门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丰富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办公室、资本运营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8.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推动县(市、区)供销社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推动具备条件的基层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持续规范三会制度运行。加强对系统监事会工作的指导,推动各级监事会加强人员配备和培养,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政策研究、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相关科室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