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开展反走私“赶大集”精准普法宣传活动
乡镇集市作为农村地区商品流通、群众消费、商户经营的核心场所,人流量大、交易品类杂、流动摊位多,也是走私隐患、三无商品、来路不明进口货品容易隐匿的重点区域。为扎实推进全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切实防范冻品走私、无证烟草、非法进口商品流入农村市场,守护群众消费安全、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近日,金乡县打私办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开展反走私“赶大集”精准普法宣传活动,把反走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送到群众家门口。
本次宣传活动坚持贴近群众、直面隐患、以案释法、精准普法的原则,宣传现场打造“现场咨询+展板科普+案例宣讲+法条解读+互动答疑”立体化宣传场景,宣传人员在集市主入口、人流密集路段设立反走私普法咨询台,整齐悬挂规范宣传横幅,摆放多块图文并茂的警示教育展板,集中展示走私冻品、走私香烟、非法进口日化用品的危害特征、辨别要点和查处案例。工作人员向赶集群众、沿街固定商户、流动摊贩逐一对接,发放《反走私安全明白纸》《商户合法经营指引》等宣传资料,全程用接地气的乡土方言、通俗易懂的大白话开展面对面普法宣讲,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针对当前乡镇集市最突出、最易忽视的走私风险,工作人员重点结合省内及我县周边近年查处的真实典型案件深度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一是走私冷链冻品典型案例。多地执法部门查处涉案案件显示,部分不法商贩为谋取暴利,从非法渠道购入无海关报关手续、无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境外冻鸡爪、冻牛百叶、冻牛羊肉等冷链产品,此类货品多来自动物疫病高发区域,未经正规消杀和检疫流程,可能携带致病菌、寄生虫和病毒,长期流通会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更值得警示的是,不少基层商户存在“只赚差价、不知违法”的误区,认为自己只是正常进货卖货,殊不知明知货品无合法来源、无正规票据仍采购销售,不仅会被没收全部货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涉嫌刑事犯罪。二是走私烟草流通案例。部分流动摊位私下售卖低价外烟、改版烟、无中文标识香烟,均属于典型走私烟草制品,无国家烟草专卖许可、无正规入关手续,不仅偷税漏税、扰乱烟草市场秩序,且存在重金属超标、焦油超标等安全隐患,售卖、储存、分销均属于违法行为。三是非法进口日用品案例。集市中部分低价进口化妆品、洗护用品、酒水饮料,无中文标签、无溯源编码、无进货票据,多为走私水货或假冒翻新产品,质量无法保障,极易引发皮肤过敏、人身损害等消费纠纷。
宣讲过程中,工作人员精准对照法律法规原文,逐条划清经营红线、明确法律责任,破除群众和商户“小额不违法、不知情不担责、集市小摊没人查”的错误认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规定,个人偷逃应缴税额十万元以上、单位偷逃应缴税额二十万元以上,即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内两次因走私行为被行政处罚,再次实施走私相关行为的,直接入刑追责。针对疫区来源冻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无论涉案金额大小、获利多少,只要流入市场销售,均可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要求,所有经营商户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对进口货品必须核验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中文溯源标签,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坚决杜绝“低价货、来路货、三无货”入市销售。
活动现场同步公开全县反走私违法线索举报渠道,畅通群众监督途径,鼓励群众争当基层反走私“监督员”“情报员”,积极举报集市售卖走私冻品、走私烟草、非法进口商品等违法行为,构建“部门监管、商户自律、群众监督、全民共治”的基层反走私治理格局。此次反走私进集市宣传活动,精准聚焦乡镇市场监管薄弱环节和群众认知盲区,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用法律条文划定底线、用实用技巧提升防范能力,有效填补了农村反走私宣传空白,切实提升了基层群众识私、辨私、防私、拒私的法治意识,纠正了基层长期存在的认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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