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烟花爆竹
邹城市王先生咨询,举报未办理证件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是否有奖励。
邹城市回复:经转应急局了解,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意见》鲁应急字〔2024〕142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9号)要求,可向有网络内容监督管理和网络运营者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举报,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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