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5-06-25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济宁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济宁市第一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于建立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济宁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规划》实施以来的效果进行了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建议《规划》继续贯彻实施。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的过程和方式

(一)评估对象基本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要求和部省工作安排,我市于20201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规划》20231031日正式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规划》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目标定位。确定城市性质为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国家创新型制造业强市、北方内河航运中心、滨湖生态水城。二是统筹划定三区三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49.2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50.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2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22平方千米以内。深化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三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构建一核四轴,两带五区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四是提升国土空间品质。构建一主、两翼、三轴、五片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促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五是夯实基础设施支撑。推动构建快速可靠、联通国际国内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完善便捷高效的区域和城乡综合交通网络,优化一体综合的枢纽场站体系,提高枢纽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评估时间范围202310月《规划》正式批复实施起,至20256月。

(三)评估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年度体检评估工作、规划编制体系构建以及日常规划管理工作情况,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实地调研了执行以来的重要控制线、重点片区、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部分市直部门及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就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交流询问并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二、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决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一致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引领支撑作用,在深入梳理分析上级法规政策、学习借鉴外地编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济宁实际和市级重大战略部署要求等,编制了《规划》,编制过程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一致

(二)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规划实施后,在筑牢空间发展底线方面,在《规划》指导下,陆续完成9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103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批复,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约束性指标进行了传导落实。同时对于《规划》中划定的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重要控制线传导落实至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中,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在规划管理具体制度规范方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用地审批论证程序的通知》等管理文件,落实了《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等具体管理工作要求。建立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联合市发改部门印发了《济宁市空间类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制定了《济宁市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为教育、托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夯实了规划支撑。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方面,《规划》自实施以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是我市各类重大项目报批入库、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化工园区等认定申报和调区扩区的依据。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的不得批准规划和用地。综上,《规划》实施的结果符合编制的目的。

(三)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规划》自批复以来,服务了市级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城镇批次建设用地报卷,以及重大项目单独选址手续办理,为具体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规划支撑。在《规划》的要求下,不断完善详细规划,为城市片区开发、土地出让、重大项目落地等提供法定规划依据,有力支撑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实施对象对决策的接受程度根据沟通交流情况,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表示《规划》有效整合了上级政策要求与地方实际,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提供了法定规划支撑依托《规划》要求,加快规划管理规范化建设,先后出台相关的规划管理文件,加强与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规划衔接,为我市教育、托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夯实了规划支撑,提升了相关部门单位的规划意识和规划实施效率对《规划》接受程度较高。

(五)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规划》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突出济宁市在基础设施互联、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治等领域战略引领与深度合作,全面落实制造强市、现代港航物流、都市区建设、文化两创等全市战略部署,重点强化济宁国际高端装备产业城、济宁(颜店)科技产业园、主城港区、梁山港区、尼山文化片区等重大发展平台空间保障。《规划》聚焦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一核四轴,两带五区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突出济宁都市区引领全市发展的核心地位,增强中心城区带动能力,推动任城、兖州、邹城、曲阜、嘉祥一体化发展。提升京沪、鲁南、济徐、济微四条主要发展轴要素集聚水平,依托重要交通廊道,串联城镇、产业空间,加强区域联动,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发展。充分发挥大运河、泗河两条生态带的生态和文化价值,促进沿线生态保育、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强化对南四湖生态区、黄河流域生态区、东部山林生态区三大重点生态区的保护和修复,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好北部农田集中区、西南农田集中区两大农田区,保障粮食安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

(六)决策实施带来的影响和可预期的长远影响。《规划》实施以来,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立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规划》确定的各类空间布局、控制线、指标、名录、清单等管控要求数字化,构建标准统一、覆盖全域、动态更新的全市规划一张图,对重要控制线、约束性指标进行动态监测,确保规划目标能落地、可考核、可追责。健全规划传导落实机制。发挥《规划》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统领作用,将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大任务,自上而下逐级落实到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逐级逐层细化落实管控内容,实现规划有效传导。落实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管理,强化总体规划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

三、决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规划》定期体检、五年评估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由于体检、评估的配套政策、细则要求还不完善,对《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规划实施情况体检评估的工作深度要求不细致。

四、继续执行、中止执行、停止执行或者修改决策的建议

由于《规划》的实施期限至2035《规划》需要继续执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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