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381606177/2025-009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数字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1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丨《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3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济农字〔2025〕35号)文件。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5年5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5〕6号),我市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要求制定了济宁市《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编制意义

《通知》的出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推动“藏粮于地”战略的具体部署‌。旨在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保持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种植粮食、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主要特点

我市严格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主要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我市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5〕6号)内容,规定补贴对象为在耕地上种粮(小麦)的农民,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通知》中规定的补贴依据审核小麦种植面积。根据我市实际核定的小麦面积,由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2.我市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即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审核、村乡县“三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工作情况上报等程序,高质高效完成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

3.主动公开办公电话,随时解答公众关注。在济宁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负责人和办公电话,随时解答公众咨询。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政策落实的日常工作监管,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赵  亮  2231236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刘  洋  2967377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姜文悦  260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