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7381606177/2025-009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5-04-1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丨《济宁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度工作推进方案》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济宁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度工作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农村沼气设施作为重要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其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农村能源结构的调整和沼气使用率的变化,部分沼气设施出现闲置、废弃现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此,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部署,制定《济宁市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5年度工作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精准化的措施,全面提升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安全保障。
二、编制意义
本方案的出台,不仅是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更是结合济宁市实际情况,针对农村沼气设施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的具体解决方案。通过三年的持续努力,将进一步完善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体系,确保农村能源使用安全,助力绿色农业发展。
三、主要特点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市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5 年度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农绿发字〔2025〕6号)内容,在任务目标、技术标准、处置流程等方面与省级方案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执行《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扎实做好县(市、区)项目摸底排查工作,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切实保障全市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对农村沼气设施的数据台账及时更新,重点加强对闲置设施的运行状态监测,避免简单化管理。
2. 落实省级隐患排查标准要求,确保安全隐患都能得到彻底整改,通过实地核查和督导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 严格执行省级关于设施分类处置的规定,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设施进行功能转换,对完全废弃设施规范处置。
4. 落实省级关于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要求,通过市场化机制培育服务主体,将沼气技术人员纳入农技推广体系。
5. 深入落实省级技术支撑工作要求,组建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指导,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开展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
四、下步打算
1.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加大宣传培训。通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知识,制作通俗易懂的科普材料,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覆盖面。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提升整体安全意识。
3.推动试点示范。在闲置沼气设施处置、专业化服务模式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总结成功经验并在全市推广,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4.加强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资金纳入预算,同时引导沼气工程业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5.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科技教育科 0537-234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