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06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机函字20252

有关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农业服务中心:

保障春耕生产安全有序推进,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鲁农机鉴字〔202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攻坚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关键节点,各县市区要紧扣中央一号文件稳面积、增单产、强效益主线,将春耕生产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压舱石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扎实农机3·15活动,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二、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政策,提高农机消费者的依法购机和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县域农业生产实际,依托农机3·15活动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多方位扩大活动宣传效果。

三、注重总结评估,巩固活动成效

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提炼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进一步推动农机质量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将农机3·15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材料2025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一并于320日前报送济宁市农机中心质量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7-2358315

电子邮箱:jnsnjjzjk@163.com

 

附件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202535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pdf

2025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