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2024年以来,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筹流域系统治理,全面落实黄河流域、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强力推进南四湖生态保护。2024年荣获“中央对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及时奖励记三等功”及“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攻坚战表现突出先进集体”等荣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发挥联席会议统筹督导作用,着力汇聚南四湖生态保护合力。一是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南四湖治理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以保障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为核心,制定《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管理联席会议2024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南四湖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并建立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压紧压实有关部门单位南四湖湖区自然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职责,加强南四湖流域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治理,统筹推进南四湖流域综合管理工作。二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议题情况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单位间的协调、沟通、联络,部署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争议事项,对相关问题联合开展现场督导,强力推进相关问题整治工作,有效督促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推动形成南四湖生态保护合力,保障南四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三是加强对南四湖湖区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对湖区执法巡查情况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湖区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督促加大湖区执法巡查力度,提升湖区综合执法监管效能。2024年共开展执法巡查4300余次、查处各类涉湖违法案件770余起。同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2024年共移送涉刑违法案件8起。
二、加强南四湖湖区综合管理,保障南四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牵头开展南四湖岸线夏季攻坚行动。会同市河长办等市直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南四湖流域河湖岸线夏季攻坚行动,排查整改问题1.2万余个,解决一批影响河湖岸线环境问题,南四湖流域河湖岸线面貌明显改观。二是积极参与各类水质保障专项检查。持续巩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汛前、汛期、冬春季水质保障工作,解决一批影响水质突出问题。2024年,南四湖28个国省控断面、入湖河流、南水北调干线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三是打好环保督察迎查主动仗。对照第二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重点,制定第三轮环保督察迎查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前期自查自改工作。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明确5项重点任务,抽调业务骨干成立4个现场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一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项,其中,1项为共性问题,已达到序时进度;1项已整改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组织销号。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项,其中,3项已销号,1项已达到序时进度。四是加强湖区各类问题整改。做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南四湖自然保护区144个遥感监测人类活动疑似点位及山东省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管系统2024年下发的240个问题图斑信息的现地核实、信息填报等工作。印发《2024年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池塘退养核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渔业退养成效现场督导,不断强化巩固核心区、缓冲区池塘退养成效,严禁实验区扩大养殖规模,保障南四湖生态安全。
三、持续推动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积极构建上下游、左右岸齐抓共管大格局。一是加强对外沟通联络。积极与淮委、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二是健全完善区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国家、省、市落实《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联防联控机制2024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积极配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于菏泽和济宁召开南四湖流域重点跨界河流上下游联防联控试点工作专题推进会,推动开展东鱼河、洙赵新河2条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试点工作;与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水务等部门一起与菏泽签订《南四湖流域重点跨界河流上下游联防联控试点工作协议》,制定《南四湖流域重点跨界河流上下游联防联控试点工作2024年工作计划》。三是开展跨界河流联合执法。按照《南四湖流域重点跨界河流上下游联防联控2024年下半年联合执法检查方案》部署,与菏泽开展东鱼河、洙赵新河2条跨界河流联合执法检查,健全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协同治理机制,不断助推构建水环境治理新格局。
四、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护力度。一是强化保护区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沿湖4县(区)切实加强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落实好自然保护区属地管理、源头管控、建设项目准入审查、保护区人类活动排查整改、野生动植物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二是加强巡查管护频次。严格落实《山东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查管护制度》,坚持定期巡护与不定期巡护相结合、日常巡护与专项巡护相结合原则,制定年度巡护工作方案,特别是在旅游旺季、鸟类迁徙期、禁渔期、防火期内加大巡护力度,有效防范各类违法活动发生。三是实施菹草等水生植物专项治理。组织沿湖县区制定2024年菹草治理工作方案,加强菹草治理的调度督导,超前完成年度菹草治理任务13万余亩,进一步消除菹草等水生植物影响水质隐患。同时,积极组织沿湖县区加强与高校、研究所等技术单位沟通交流,探索菹草资源化利用途径。四是充分发挥生态定位站科技支撑作用。严格山东微山湖湿地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运行管理,按照国家定位观测指标体系,规范开展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年度监测、评估和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观测。
五、多措并举聚合力,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一是开展南四湖生物多样性调查。联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开展为期两年的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2024年9月通过专家验收。二是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山东南四湖保护区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签订《南四湖流域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公共卫生安全防控框架合作协议》,成立陆生野生动物疫病致病原合作实验室,联合开展野生动物监控监测,建立疫源疫病会商机制。2022-2024年度南四湖国家级疫源疫病监测站完成监测面积95万亩。三是积极申报建立鸟类环志站。积极对接国家部委,成立了全市唯一一个国家级“山东南四湖鸟类环志监测站”,为进一步了解南四湖候鸟的迁徙路线及迁徙周期,更好保护南四湖鸟类提供了数据支撑。四是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为巩固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建立南四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科研监测体系,布设10处监控摄像头,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100个,有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技术指导和资源调查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南四湖野生动物监测科研保护体系。
六、强力推动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实落地。一是加大对上争取工作力度。抢抓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级重大战略政策机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前谋划储备、全程跟进对接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动向,组织带领相关科室多次跑省进京,积极沟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找准上级政策与南四湖发展实际的契合点,争取到位资金1832万元。二是稳妥推进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加强南四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完成2023年度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修复项目,进一步修复受损退化湿地,提升湿地监测能力,提高南四湖水系连通格局与生物多样性水平,保护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结构完整性,保障湿地重要生态功能的稳定发挥。三是稳步开展项目策划储备。聚焦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以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严格按照“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工作总基调,主动加强横向协调、纵向沟通,吃透上级政策。积极跟进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下达进度,深入南四湖湖区相关镇街召开工作座谈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山东省2025年度济宁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项目入库,尽最大可能争取地方政府、当地群众支持。四是加大重点任务督导调度力度。与市发改委、市政府督查室密切配合,强化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规划重点项目、市工作要点重点任务、项目落实情况督导调度工作,推动各类重点事项有效落实。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下步市南四湖流域管理办公室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加强南四湖湖区综合管理,开展南四湖系统性治理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查管护,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助力美丽济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