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积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
为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落实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要求,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2月13日,济宁市出台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文件,标志着济宁市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领域迈出重要一步。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文件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登记程序等。对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作出了规定,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合规高效开发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推动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去年以来,济宁市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在公共资源交易、社保缴纳、医保结算等领域开展数据资产管理试点,为6家行政事业单位颁发18类数据资产登记证书,登记数据量达27亿条;上线济宁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服务平台,推出53项数据产品和服务。下一步,济宁市将在市县两级全面开展高价值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打造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贡献济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