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6年)》实施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08 信息来源: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通知》(鲁交发〔20241号)、《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济发〔202015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济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济宁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财政局于202410月印发《济宁市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6年)》。

二、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作为市级交通运输发展与财政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权限内联合制定专项奖补政策,主体适格,权责清晰。文件制定过程中,两部门协同开展了政策调研、需求分析、标准论证等工作,并履行了必要程序。《实施方案》的核心条款,包括奖补对象、标准、条件、流程等,均与省级奖补政策(鲁交发〔20241号)文件精神保持高度一致,符合本市实际,是对上级政策的有效承接和具体化。文件内容未设定超越权限的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事项,未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设非法定义务,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未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形。文件结构完整,逻辑清晰,用语准确,符合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

三、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政策实施以来,通过系统部署、广泛宣贯和高效执行,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密切配合,通过组织召开政策宣讲、线上服务等多种形式,向港航企业、货主单位详细解读奖补政策的具体条款、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据统计,政策实施以来,20251-10月,全市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较2023年同期相比实现翻番增长。同时,全市稳定运营的集装箱航线数量已29条,航线网络密度和稳定性得到巩固提升。奖补政策与集装箱船舶免费过闸等优惠措施形成叠加效应,不断激发了市场采用散改集公转水运输模式的积极性。

四、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该文件实施以来,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济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且该文件依据的上级政策文件未有变化和废除,建议继续实施《济宁市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2023-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