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效果评估】《济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目的
全面了解《济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评价文件的实施效果,需对《工作方案》进行后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实施后评估的对象为《济宁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济建节科字〔2024〕3号),该文件2024年9月13日起施行。自《工作方案》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据该文件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各项任务完成。
(三)评估过程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作方案》进行后评估,通过座谈、实地调研、横向询问、请示上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后评估,对文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进行评估,最后提出评估意见。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文件的制定过程和形式合法,不会影响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二)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
《工作方案》在制定时,征求了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9部门意见,均已采纳。
(三)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工作方案》围绕推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开展,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总体思想,从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建设、提升建筑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水平3方面细化15条具体措施,制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坚持科技创新、宣传引导培训4条保障措施,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
经过后评估,《工作方案》符合国家、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有关工作要求,方向明确、指标细致,适应当前我市实际发展需要。综上,建议《工作方案》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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