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等。(二)负责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不含城市规划监察,下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负责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济宁经济开发区内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四)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提请的各类案件查处等工作。(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