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政策解答

发布日期:2025-10-17 14:4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适用对象与范围

1.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不动产登记费减免?

答: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例外:非小微企业或不愿承诺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需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2.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提交承诺书?

答:不需要。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登记费,无需额外提交承诺书。

二、办理登记流程与材料

3. 小微企业如何申请减免?需要提供哪些登记材料?

答:办理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需提交《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登记机构提供样本),无需额外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承诺内容:企业承诺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对真实性负责,虚假承诺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费用减免与政策依据

4. 减免的费用具体包括哪些?

答:全额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覆盖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如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

5. 政策依据是什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会调整吗?

答:依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